浏阳网3月14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胡敏)
若以屋场计,含37个乡镇和街道在内的数百个村中,至少有数千个以宗亲、地缘、历史而形成的自然村落。这些南方普通村落的聚居人群组建了浏阳的绝大多数人口。
如何突破既有基层管理模式,浏阳已经有过诸多实践,这些有益的探索,为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可能。而实际上,就在三口镇“幸福屋场”自治管理模式推行数月之后,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被广泛聚焦。此时再度梳理浏阳在这方面的经验,破解当下之惑,以期获得启发一二。
管理模式 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
文家市的百年祠堂内立有一块石碑,碑上铭刻《新立家训十六则》。文家市邱桥屋场新修了家训,倡导屋场族人“爱国家、勤孝廉、乐助人……”
这块融合了宗族传统祖训和现代社会元素的家训碑,成为这一屋场内村民自我行为约束的规约。每户村民签订屋场《自治宣言》,实行屋场自治。
地处湘赣边界的文家市镇,首创了全国屋场自治这一村落管理模式,其基本要点是在以宗族姓氏为纽带形成相对集中的聚居点,借助长者威信、健康族规、文明公约等形式进行社会综合治理。
大胆结合传统宗族文化进行现代管理创新,文家市这一始于2000年左右的“平安屋场”建设,通过“和谐文化进屋场”等系列活动,最终在2008年深化成为“屋场自治”模式。随后,更大的推广有条不紊推进,“屋场自治”在文家市100多个屋场推开,并有效地促进了该镇新农村建设。而近三年来,推行自治模式的屋场实现了零刑事发案率,有效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
这是一场“自下而上”的自我管理模式。在一份文家市镇党委的总结材料中,“屋场自治”被概括为把传统的宗族治理放到新农村建设的全新体系中,起于组织结构上的民间自发性、治理模式的自主性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化,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及各级媒介的广泛关注。
然而,两年后,距离文家市数十公里之外的三口镇,则以政府发文的名义,在辖区内开展了“自上而下”的另一种“屋场自治”模式。2月22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建科到三口镇花城村河下、马新屋场调研。在实地探访、与村民交谈之后,孙建科认为三口镇的屋场建设打破了地域界限,涵盖基层建设各个方面,“更满足了村民求知、求富、求福的愿望。”
孙建科认为,这种以自然村落为组织形式、结合传统文化综合治理,切合了当地基层建设的现实需要,推进了精神文明、基层民主建设,“值得总结经验,并加以推介。”
“自主管理能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效果确实非常好。”曾参与文家市“屋场自治”创建,后以此为题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的高志接受采访时仍激动不已,“读研时查阅了不少资料,发现这一源于浏阳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样本。”
管理设想 从屋场自治扩大到农民工工会
社会管理创新已经纳入中央议程,“这是我国改革的新任务。”2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认为“若基层的一些社会纠纷矛盾无法在基层解决,社会问题则容易形成积累,因此要加强改善社会管理,进行新的探索。”
“屋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将屋场内纠纷就地解决。”三口镇党委书记王桃文说,屋场管理的好处就是能“主动调解村民纠纷,化整为零,逐一解决。”
但在踌躇满志的同时,王桃文亦认为现有屋场管理模式还有待解之惑。“屋场主要参与者是在家务农、做工的村民,而外出务工的人群难以覆盖。”花城村河下屋场理事长胡云家统计,目前自愿加入屋场的村民中,大部分都是在家的留守者。
王桃文面对的困惑亦是当下中国社会的普遍之惑。改革开放创造中国经济奇迹的同时,也出现了农民工权益问题,人员的流动性增加了社会活力,却也给社会管理和服务增加了难度。
王桃文的想法是将屋场自治管理扩大到农民工工会,以保障本屋场内在外务工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而对于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心理问题人群,王桃文表示,目前正在健全管理网络,探索管理方法。
学界的一种主流观点认为,百年来中国社会的基层基础和社会底层受到很大破坏,工业文明使得传统的乡土社会瓦解。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屋场这种生活方式受到了冲击。”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友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屋场自治还应考虑诸多问题,诸如避免家族矛盾影响和谐幸福屋场建设、屋场与其他组织(如村组、其他屋场)之间关系处理、跨屋场公共事物管理等。
而对于目前已经实施半年的“幸福屋场”建设,胡云家则认为“现在刚刚起步,还不够完善,有些地方还要改进。”他所谓的“有些地方”,即包括屋场的文化宣传资料不足、文体场地限制等硬性条件,也有“屋场的宣传力度要加强。”
孙建科在三口镇河下屋场调研时认为,三口镇的和谐幸福屋场要完善基础文化阵地建设,结合中央政策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巩固提升建设,“为农村社会公共管理打造更优平台”。
■专家圆桌
村民自主管理培育公民意识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友芳
浏阳市委党校讲师李晓军
湖南省委党校政治社会学方向研究生高志
浏阳日报:以每个屋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管理,将调动村民的民主积极性与参与村级公共事物的自发性,这对社会管理起到怎样的促进作用?
陈友芳:我国通常实践中的村民自治是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而以屋场作为村民自治管理的基本单位,无疑是一种更符合中国乡村社会实际的管理创新。
屋场的管理完全靠政府是行不通的,政府没有那么强大的社会管理能力,因为政府与屋场之间的信息高度不对称,屋场是个很基层的东西,政府不可能掌握那么多所需要的信息。
高志:具有浏阳特色的“屋场”,实际上是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以血缘纽带为中心、通过“差序格局”延伸和扩展开来、并且相对固化了的一种“典型的社区生活共同体”。
我们现在通过政府引导,主动把屋场纳入到村民民间自治管理的组织体系之中,实际上是盘活社会资本来加强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的一种新模式。
最直接的作用促进自主管理、培育公民意识、扩大民主实践、提升农村社会整合程度,让发展激活在民间、矛盾化解在基层,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乡村管理模式”,从而减轻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管理压力。
我想,多培育、规范和发展像“屋场”这样的民间自治组织,是创新社会管理、最终实现“有限政府”、“理性政府”的有效途径。
浏阳日报:三口镇“和谐幸福屋场”其实为自上而下的一种管理实践,它突出了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村民的自治参与,这两者结合,好处在哪里?
陈友芳:中国的乡村本来就一直有自我管理的传统,倡导社会自我管理也是社会管理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潮流。以屋场为单位搞村民自治实际上就是在倡导合作治理,就是在实践共享式增长和发展。
和谐幸福屋场建设是自上而下的,只要处理好了政府力量和社会自我管理力量之间的关系,二者完全可以形成合力,毕竟,屋场里的许多事务完全靠内部自治是解决不了的,尤其是随着市场化导致的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在这里,政府就必须要弄清楚哪些该自己管、哪些不该管,搞清楚政府介入屋场事务的界限。
李晓军:这是较好体现了中央关于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民参与,较好地实现了百姓和党委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既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又密切了群众之间的联系。
高志:我觉得政府引导和民间自治应该是一个双向对接的过程。在充分激发主动性、主体性的同时,也有利于优化自治组织的发展环境,纠正组织发展的制度偏差,防止个别借助屋场实现权力异化甚至对村民自治造成消极影响的现象。
另外,屋场也可以成为政府与群众对话的一个媒介组织,有利于政府充分掌握信息科学决策,进一步畅达沟通渠道,提高政策执行和社会管理效益。
浏阳日报:“和谐幸福屋场”的一大作用是综治维稳,即将矛盾处理在基层,避免“小问题”激化成“大事件”,“幸福屋场”的建设有何标本意义?
高志:屋场有几千年乡土社会的传承,本身就具有深厚的和谐文化基因。和谐屋场的建设可以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带和润滑剂,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一方面来说,它的情感和文化功能促进心理和谐。近年来乡村出现道德滑坡、迷信盛行,甚至很多伦理惨案,某种程度上说是乡村传统文化受到冲击,农民多少年来借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解体后导致心理失衡的结果。而在政府引导下的屋场,有效地承袭了乡土传统文化和惯习,并建立了既适应群众需要又呼应主流文化的本土价值体系,能成为群众的情感依托地、心理避风港和利益维护者,促进社会心理和谐。
与此同时,它的协调功能可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建设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协调政府与民间、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屋场可以借助特有的亲情、地缘、乡村精英、参与网络、族内关怀与信任等资源来协调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稳定。
屋场内部除了部分章程外,主要靠约定俗成的传统礼俗来约束成员的行为,这种现实生活的“无言之知”和起源于非正式场合的乡村舆论,往往具有比其他规则更有效的治理功能。
李晓军:作为浏阳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件新生事物,首先要积极支持引导,其次要不断完善,再次要大力宣传,最后在浏阳其他乡镇形成追求和谐幸福,追求理性参与,追求民主自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