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3月17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李小雷)“遭遇执法人员,我强行闯关,差点撞上执法人员,经过教育,我已认识到这一行为的错误……”在集里桥超限超载检测点,13日晚强行闯关的超载车主荣某某写下50份检讨承诺书。前日,副市长蒋国平带队督查和调研了全市治超工作,与超载车主进行了交流,并在暂不处罚的前提下要求超载车主们写下检讨承诺书。
一纸检讨承诺书,能否起到了教育作用?货车司机刘某第一次超载被查处后,按要求写下了检讨承诺书。但不久,他再一次因为超载被执法人员拦截了下来。
治超暂无法律处罚界定,承诺书无约束效力。为解决这一全国普遍存在的治超难题,国务院近日出台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在治超处罚措施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管治超工作的市公路局副局长罗学贤高兴地表示,“这一条例的出台,对浏阳治超真是个好消息,今后我们的执法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
□条例摘录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可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可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