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常工作只付工资没有加班费
浏阳网5月5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李丹)“五四”你放假了吗?昨日,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实施后的第四个青年节。尽管《办法》明确规定,“五四”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很多适龄青年在昨日并没有享受到半天假。
“既然国家规定可以放假,那就应该放嘛。”在一家行政单位上班的林先生早就和几个朋友相约,打算在昨日下午开展活动。可事与愿违,单位并没有放假的意思。
“五一才放假三天,公司已经累积了很多工作,再放假的话会更忙碌。”与林先生不同,在一家花炮公司上班的张小姐表示,对“五四”不放假不在意。“这个节日不像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传统节日放假一家人可以团聚。”张小姐表示,作为一名青年人在工作中度过自己的节日,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通知没有包括“五四”放假规定,所以不少机关单位都不敢私自发出放假通知,一些企业与公司也以没有国家的统一通知为由不放这“半天假”。
那么适龄青年在“五四”当天没有享受半天假,有无加班工资呢?记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找到了以下条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相关链接
“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是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就明确的法定假日,当时的规定是“限于中等学校以上的学生”,此后于1999年改为“14周岁以上的青年”并一直沿用至今。由于没有规定放假的年龄上限,很多已经工作的青年劳动者便无法享受到这一法定假日。2008年,经团中央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首次明确“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六一儿童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而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则属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