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专项整治第一天:20分钟 两车被拆雨具一车被扣

2011-08-01 23:57:00 浏阳网| 编辑:戴鹏
字号:
浏阳网8月1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张永红)今日下午3时,湘东比一比路口,市民陈先生驾驶一辆牌照为“823OU”的两轮摩托车从圭斋西路驶来,被正在此处执法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黄文星拦下。

“我的摩托车上了牌,办了证啊!”陈先生眼神中满是疑问和惊慌。

“摩托车除了要办牌证,还不能在车上装伞具上路,否则极易引发事故,你知道吗?”黄文星解释说,遮阳伞招风、挡视线、容易受刮擦导致车侧翻,有危险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而这种遮阳伞装在摩托车上长、宽、高皆超标。

交警当场拆除并没收了陈先生车上的伞具,随后,刘先生驾驶的牌照为“8S453”的摩托车上的伞具也被当场拆除、没收。3时20分左右,高坪镇村民吴某驾驶的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则被交警当场扣留。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