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上两句,就掏出匕首

2011-12-14 09:04:51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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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遭殴打后求饶依然没能阻止行凶

才常广场命案昨日宣判,两被告一审被判无期

浏阳网12月14日讯(记者 胡敏)2010年8月7日晚上10点左右,在城区才常广场停车坪附近,发生了一起命案,一男子身中数刀当场身亡。(本报2010年8月10日曾报道)事后查明,这起惨案发生,竟缘于一场口角。

昨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

街头口角,腰间抽出匕首

5名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眼神显得迷离,双腿有些发抖。法官朗声宣读判决书,将时间拉回到事发当天——2010年8月7日22时。

正值夏夜,新文路步行街上行人来往,在靠近才常广场一端,几个年轻伢子坐在花坛上。这时,一辆摩托车从他们面前经过。车子上面坐了三个人,其中一个叫戴某。坐在花坛上的曾某朝戴某等人骂了一句。

一会儿后,戴某又骑着摩托返了回来。他与车上另外两人找到曾某,追问刚才是谁在骂人。曾某见状,喊了一声“搞”,随即从腰间抽出匕首。

曾某的朋友看到动手后,均上前殴打戴某等三人。戴某遭殴打后求饶,但是并没有阻止曾某等人继续行凶。戴某爬起来跑向停车场,又中了数刀。因伤势过重,戴某当场死亡。

终身监禁,他们还很年轻

附近市民拨打110报警,曾某等人逃窜。几天后,几名凶犯悉数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曾某等5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曾某与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某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曾某、宁某、娄某及另两个附带民事被告人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21万余元。

法槌落下,5名被告人走出法庭。他们基本上都是初中、小学毕业,过早踏入社会,也没有正当职业,并沾染了诸多“江湖习气”。悲剧的发生,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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