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站:是放空费
发改局:车主没要求就不能收,属乱收费
浏阳网5月18日讯(记者 罗时茂)近日,市民叶先生开车在梅花小区与一辆小车发生刮擦。双方协商后,叶先生现场打电话请求交警处理。
交警到来后,金盾施救站的一辆施救拖车也赶来。随后,两辆车自行开去修理厂,修理厂要他先交200元钱,再给他一张手写条子,“拿到施救站开施救费发票。”
叶先生觉得不能接受:“我们没喊拖车,两辆车都是自己开到修理厂的,这收的是哪门子施救费?”
记者陪同叶先生来到金盾施救站,工作人员解释,为了避免耽误时间,交警接警后会通知施救车到场。但他承认没给两辆事故车提供施救服务:“本来我们要给你开车的,但你的车是宝马,车太好了,我们怕开了出事。”事实上,另一辆车是比亚迪,也是车主自己开到修理厂。
工作人员说,这200元钱是“放空费”,并称,“怕你们不开到修理厂去,我们负责押送。”这个说法令叶先生哭笑不得。
施救站收取“放空费”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不能现场出示。
昨天,记者将情况反映至市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认为:“车主没要求施救,自行开到修理厂,就不存在施救。”因此不能强制收费,更不能收取所谓的放空费,“这是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