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7月6日讯(见习记者 肖雪)近日,市教育局召开师德师风建设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决定从本月开始至2013年5月,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期间,将开展名师示范引领、师德文化塑造、教师职业素养提升等系列活动。
会议还同时公布了《浏阳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要求我市中小学教师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准接受家长和学生的吃请、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赌博、酒后驾车、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准乱收费、乱办班和违反规定为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公办教师不准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不准在评优评先、评职晋级和学术活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