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8月20日讯(记者 胡敏 通讯员 杨晟)日前,市人民法院沙市法庭多级联动,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化解。事情的缘由还得从去年11月份说起。2011年11月,长沙市某建筑公司作为承建方,对沙市集镇街道进行翻新改造。因为路面翻修,就堆了一些沙石放在路边。而年近七旬的喻某家门前也有一堆乱石,一天,他出门的时候,被乱石绊倒了。
不幸的是,老人受伤后导致了死亡。喻某家属与该建筑公司就此“结上了梁子”,双方的纠纷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均没能达成协议。今年8月9日,喻某家属一纸诉状欲将该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喻某受伤及至死亡所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30余万元。
收到起诉材料之后,沙市法庭了解到死者喻某是一位中风患者,平时行动不便,喻某本人及家属对其摔伤亦有疏忽大意的责任。而另一个方面是,原、被告双方在此前的调解中存在较大误解与矛盾,双方对法律责任承担也存在争议。
考虑到案情特殊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沙市法庭当即确定庭长王蔚为案件承办法官,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庭牵头,邀请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城建所等单位参与联动调解,并召集原告所在村组干部与邻居代表,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
通过释法析理疏导思想、合理确定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建筑公司支付喻某亲属因喻某受伤及至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50000元,并当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