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女士想到自己为在小区楼下停车,支付了20元,就一脸纳闷。 李玲 摄
浏阳网8月22日讯 记者李玲调查报道
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遭业主质疑
市民王先生来电:我是中央公园小区的业主,今天早上我老婆开车出门上班时,被物业拦住,要收20元的停车费。我们买了中央公园的房子,我们在自己小区楼下停车还要停车费,这是什么道理?
业主 对业主进行收费没有道理
昨日上午10点,记者在中央公园小区看到,入口处设置了两个停车杆,旁边的亭子里有专人对停车杆进行管理。亭子的玻璃窗上贴有停车位收费标准:15分钟以内免费,每小时收2元,5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收费10元,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收费20元。
据王先生的妻子黎女士介绍,这个亭子和停车杆已经设置了好几天,早上一出门便被拦下,说她停了13个小时,要交20元停车费。
黎女士拿出缴纳停车费后所获得的发票,发票上盖的章子是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物业收取停车费,黎女士表示:“物业公司采取”停车收费“根本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
对于小区停车需要收费的问题,业主陈先生说:“我们买房时出了公摊费用的,为什么可以用来做收费停车场,而且还对我们业主收费。”
物业 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对于为何要收费,记者采访了中央公园小区的鸿达物业公司,总经理赵夏明解释说,地面停车场的位置,业主公摊费用并没有把这块地算在内,这块地也不属于房产开发商,属于政府的土地。
据赵夏明介绍,这块停车场在管理之前,秩序非常混乱,后来是部门要求他们将这块地段进行管理,“而管理需要人工、材料等等,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收费制度。”据其介绍,具体收费标准已经公布,“在商铺中进行消费的,可以凭消费小票或者免费停车票免费。”
“对于业主的车辆,我们采纳了分流的方式,业主的车辆一律进入地下车库,车库中没买车位的,缴纳200元/月便可使用。”赵夏明说。
部门 要求物业退还多收的停车费
记者随后咨询了市城管局,综合业务科的负责人表示,该公共区域已经达到了划制停车位的标准,在中央公园附近一块区域一共批准了34个车位,其他车位都属于房产开发商规划的车位。
是否能够收费呢?记者随后咨询了市发改局,物价管理科的负责人表示,中央公园的停车场已经经过了审批,可以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15分钟以内免费,每小时收2元,5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收费10元。对内部业主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免费,10个小时以下收5元,10个小时以上的收10元。
至于物业公司多收取了黎女士的停车费,已经要求物业公司退还。但在记者截稿时,电话咨询黎女士,她表示并没有收到退还的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