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锋
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公共自行车既需要市民的大力支持、积极尝试,更需要大家的理解宽容、悉心爱护。
诚然,部分公共自行车受损大修,这中间或许有不经意的随手“过失”和意外“磨损”,但对于故意损坏的行为,不仅需要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更需要法律层面的严惩。“于人方便则于己方便”,只有不断强化爱惜公物的责任意识和公德意识,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在文明素质题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才能让公共自行车“走”得更远!
当然,部分公共自行车陷入“早衰”境地,也是对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拷问。试想,如果我们的制度再全一点、管理再严一点、把关再多一点,或许受损的车辆就会少一点。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自行车的公益宣传,提高市民文明租车的意识,掌握科学使用的方法;另一方面,更应运用智能化、网络化的手段加强日常监管,比如在停放点安装电子监控探头,让车辆的每一次损坏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又比如采用诚信积分制,对按时还车、没有损坏记录的租车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珍惜每一辆车,让它给您多服务一次的机会。让公共自行车不再“受伤”,既需要唤醒社会公德意识,更需要配套制度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