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出台:学前班每人每期学杂费最多460元

2012-08-31 08:46:04 浏阳网| 编辑:戴鹏
字号:

2012年秋季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前班收费标准出台

浏阳网8月31日讯(记者 李丹)9月1日,全市中小学开学报到,昨日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文件,对2012年秋季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前班收费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农村学前班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这次文件对于学前班学杂费进行了明确:每人每学期按不超过460元标准收取学杂费(其中包括书籍费)。

今年秋季我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收费一视同仁。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费和书籍、作业本、体检费合计分别为:1380元(高一)、1291元(高二文科)、1275元(高二理科)和1023元(高三)。其他高中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180元(高一)、1091元(高二文科)、1075元(高二理科)和823元(高三)。

公办高中择校继续实行“三限”政策,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和“限钱数”的政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

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其中校方责任险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城市小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70元。特色校服需高于此规定的,另报市物价局核定。

相关链接
2012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

农、文、师范类专业,职高800元,中专950元;烹饪类,职高1200元;医药类职高1200元,中专1500元;艺术类表演专业,职高1400元,中专25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职高1000元,中专1650元;体育、服装、旅游服务、美容类,职高1000元,中专1400元;其他类,职高1000元,中专1650元。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两者不得重复上浮。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