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患者基本医保外还能再报销
突如其来的一场变故打乱了刘贵一家人的生活,不幸患上淋巴癌的他,前期手术费已经花去4万多元,而后期接受保守治疗还需30万。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贫困家庭几近绝望。
然而,中央出台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让刘贵一家看到了希望。
新政实施后,意味着刘贵的淋巴癌不仅有望纳入大病报销的范围,而且实际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负担会因此减轻很多。”
浏阳网9月7日讯(见习记者 佘娟 张芳圆 记者 黄康)
中央新政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我国将不再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这里的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即指是否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具体到浏阳,也就是是否超过23810元和12520元。根据新政内容,记者大致算了一笔账。如一个参保的城镇居民,患大病治疗共花了1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8万元,根据浏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71%的报销比例,可报销共5.68万元。剩余4.32万元,超过了我市当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16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4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2.1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78.4%,至少提高了7.4个百分点。
本地情况30多种大病纳入报销范围
事实上,浏阳在大病医保方面已经进行了很好尝试,很多工作走得相对靠前。
涂桂珍是一位尿毒症患者,虽然现在病情稳定,但每周需要进行2-3次血液透析,“一次透析需要350元,一个月需要做11次,总费用达3850元。如果不是能够享受大病报销的政策,以自己的家庭经济实力是很难承受的。”
按照浏阳的现行政策,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属于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单病病种包干结算病种,能得到大部分的报销。患者每月可享受11次透析的报销,每次报销280元。报销比例达到87.5%。
“我市大病医保在长沙市都是做得很好的。”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主任杨旭表示,我市按照省市要求,包括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在内,已将30多种大病纳入报销,且比例在60%以上。除了采用医保支付方式,部分病还有民政补贴或救助。
“国家新政实施后,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大病病种能纳入大病报销范围,让更多的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杨旭认为,这是新政最大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