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管是国有公营,还是承包经营,公交行业都必须在公益性和市场性之间取得平衡。刘丽制图
市民浏阳网发帖反映公交车问题,并建议“杜绝私人承包线路”,部门回应
至此,全市16条公交运营线路中,国有公营线路达到了12条
浏阳网11月23日讯(记者 胡敏)近日,网友“hhbbb1122”在浏阳论坛“民声通道”栏目发了一个帖子,直陈浏阳部分公交承包线路所存在的问题,并强烈建议“政府部门干预,杜绝私人承包公交线路的行为。”
公交车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在随后的回复中提及,此前已被承包出去的四条线路已经收回,并表示:等目前承包线路到期后,所有线路与车辆将收回国有公营。
实际上,从1995年浏阳公交公司成立以来,伴随城市规模的逐渐扩大,城市公交轨迹随之延伸。在17年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国有、国有与承包共存的两种经营模式。不过,当公交的公共属性被普遍关注之后,更多的乘客希望能重回“国有公营时代”。
那么,重回“国有公营时代”就一定能够让公交问题迎刃而解吗?
市民投诉
线路承包导致运营弊端显现
点开网友“hhbbb1122”的帖文,记者看到了其内容:2路车为私人承包经营,出现诸多状况,比如不按时间点运行,早高峰与中午发车时间间隔增长、变身校车接送学生等等。
这位网友将2路车表现出来的问题根源,归结为线路承包的因素,他认为:“私人承包经营,为个人经济利益牺牲广大乘客的日常出行利益,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干预,杜绝私人承包公共汽车的行为。”与此同时,其在帖子中大赞公营模式下的1路车,并希望“将各个线路的公交车皆按照1路车标准规范起来”。
那么,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昨日下午,记者从金沙中路登上了一辆2路公交车,到达终点站蕉溪岭隧道之后,再沿原路返回,发现发车间隔比规定时间提前了。“按规定是12分钟一趟,但是有时人差不多就走。”一位2路公交车司机说。
而针对网友所提出的“公交车接学生”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副经理邓志钢表示:承包线路确实出现了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现象,“这是其市场属性所决定的,别人投资进来,肯定是想要赚钱。”
所以,包括网友“hhbbb1122”在内的普通乘客即呼吁:将所有公交回归国有,体现公交车的公共属性与社会效益。
部门回复
已将4条公交线路收归公营
基于这种呼吁,市公交公司已将3路、5路、11路与12路公交车收归国有公营。据记者了解,目前除了2路车以外,还有8路、10路、13路车为承包经营路线。
对于这四条线路收回之后到底有何改变时,邓志钢表示,服务质量与发车时间都有改善,“即便是亏本经营,我们也要开下去。”
同时,邓志钢还透露,在全市目前的16条运营线路里,有多条偏僻线路是在亏本经营的,诸如19路、3路车等,“但是市民有乘车需求,就不能轻易撤除线路。”
而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公交公司承包出去的线路基本上都比较偏僻,包括已被收回的四条线路,“这四条线路的经营者认为赚不了什么钱,都有退意。”于是,公交公司便将其收归公营。
不过,按照此前签订的协议,目前剩下的四条承包线路中,合同最迟的要到2016年到期。这也意味着,国有经营与承包经营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我们最终希望公车公营。”邓志钢表示。
事实上,近年来,包括长沙在内的许多国内城市,都已经实施或者正在考虑清退民营资本,让公交车真正还原其公共属性,在珠三角一带城市,进行的新一轮公交体制改革中,出现了逐步将公交收归国有的浪潮。
运营模式
公营与承包两种经营模式
事实上,浏阳公交经营模式从开始至今,经历了公车公营、公营与承包经营共存两种模式。1995年1月18日,浏阳成立了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当时开通4条路线,共4台车。
1999年,鉴于财政投入有限,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市公交公司对部分车辆实行承包经营。
浏阳公交发展经历了17个年头,时至今日,市公交公司从原建设部门划归到交通部门,作为二级机构,“我们是事业性质、企业管理、自负盈亏。”邓志钢表示,这意味着公交公司必须要面对市场,“不能不考虑经济利益。”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从1999年开始,将公交车承包出去,缓解经济压力。但是正如交通局在对网友的回复中的表示一般:实践证明,承包经营体制存在弊端,主要是经营者偏重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严重影响了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
运营观察
“收归国有”是否就万事大吉?
民营资本完全退出公交车市场,是否就意味着存在于公交车行业的问题与弊病就能得到完全解决?记者以“公交”二字为关键词,在浏阳论坛搜索此类“投诉帖”,经过梳理发现,多数问题都集中在反应公交车服务质量方面。
持老年证被拒载、不进站停车、发车间隔长等问题是最突出的,而登上“黑榜”的除私人承包线路以外,1路、6路等“明星线路”也未能幸免。“关于公交车的投诉比较多,承包线路稍微多一些。”昨日下午,市城乡客运管理局公交科一位负责人翻看最近投诉资料后,如此表示。
与此同时,上述这位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完全放开市场由承包者经营,还是完全收归国有“公车公营”,其最终目的和落脚点都在于“管理与服务上”。
这种表述已在其他城市的公交运营中得到了验证。外地不少城市在将公交收归国有后,即在统筹管理上发力,公交服务均出现了明显改善。如广东中山全市的公交车由民营公交收归国有之后,原来“热线重复开、冷线无人开”的恶性竞争局面得到了缓解,市公交公司在调整运营线路,延长服务时间等方面,不再担心触犯民营公交的利益。
“公交体制改革,既不能‘一卖了之’,也不能‘一买了之’,政府自身角色与责任也应该强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池利兵说,公交本质上是一种政府扶持的公益事业,“不能把公交系统完全推向市场。”
然而,也有市民担心,公交完全收归国有之后,服务质量等确有上升,然而“没有竞争是否会形成垄断?”针对这一问题,有交通专家认为,国有经营或者民营经营并不是公交问题的焦点,更应注重的是,要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不能混淆政府责任市场化与提供机制的市场化。
“公共交通关联的公共利益,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影响的是公共安全。”池利兵表示。而邓志钢则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公交车始终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