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11月25日讯(记者 胡敏 通讯员 杨柳)“感谢法官同志,是你们让我们企业挽回了800万元的损失。”制造产业基地一家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印着“执法为民献真情,服务企业创佳绩”的锦旗送到了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对该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两年的承揽合同纠纷表示感谢。而就在此前,民二庭庭长唐志强还收到了该案另一方当事人寄来的感谢信。
这家企业是制造产业基地重点企业,被告则是我省另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专门生产各种重型机械。从2008年起,原告作为被告工程起重机配重供应商之一,依被告订单及被告提供的加工图纸、质量协议、技术协议等要求,为被告加工制作各型号配重。2009年3月18日,原、被告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该合同除约定了2009年度内各型号配重的单价外,还对配重的技术标准、质量保证、验收、付款方式等各项内容作了约定,原、被告按照约定分别履行了各自的义务。2009年12月31日《工业品买卖合同》到期,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原告此前定制配重的全部价款。此后原、被告未再续签合同,但被告仍继续向原告下达了配重采购订单,自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原告按被告订单要求陆续生产了配重1365台,此后,被告仅支付原告100万元,其余款项再未支付,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知名企业,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判案,在认真核对每笔货款往来基础上,往返原被告住所地浏阳、长沙二十余次,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几次工作至晚上九点多,双方当事人终被法官的职业精神、敬业精神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所打动,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对调解内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