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干部作风建设“七种情形”要停职

2013-01-14 08:17:57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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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建设新规追责再上档
去年因作风问题立案15人次

浏阳网1月14日讯(记者 邱伏龙)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在浏阳,党的作风建设也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在推动全市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速上档的同时,将优化干部作风作为推进浏阳科学跨越的重要推手。

去年来,我市以专项整治和为民服务活动开展为抓手,扎实推进“三公”工作,坚决落实“两个提倡,四个不准”,即推进办事公开、项目公示、作风公测,提倡乡镇干部住乡镇,提倡喜事亲友办、难事组织帮;不准打牌赌博,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擅自去澳门的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市纪委共组织在全市开展作风专项督查70余次,因干部作风问题党纪政纪立案15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公务员的道德水平,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今年,在全党上下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之际,我市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向不良作风祭起“手术刀”,第一时间转发长沙市委出台的《关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迅速组织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议,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了《规定》以及《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出台的《办法》中明确指出,今后凡是发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七种情形者,将一律先行停职: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接受礼金、礼品、购物卡、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或暗示管理服务对象给予好处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物,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或违规接受有偿服务、要求购买指定商品的;在基层、中介、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处违规领取奖金、福利、补贴或报销费用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找借口拒绝、推脱、延误或违规办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在工作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停职之后,再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或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对于出现工作日中餐饮酒、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十二种情形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涉嫌违纪的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下阶段,市作风办将开展专项的整治活动,以贯彻落实长沙市委的《规定》精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市各级各单位展开大督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并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对违规行为的举报。一旦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组织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理。

说明:本报各期报道的有关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具体内容,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的文件为准。

浏阳日报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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