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门口为何堆完土后又被泼粪?

2013-01-23 09:00:12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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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村组土地归属纠纷引发过激行为
派出所表示将进行查处

杨先生来电:我是大瑶镇枫林村的个体经营户,5年前与村上签订了合同,承包106国道旁一空房经营商店,合同期到今年5月底截止,但今年以来,商店门口两次被人恶意堆土和泼粪,严重妨碍我正常做生意。

浏阳网1月23日讯(记者 李小雷 调查报道)

市民反映
商店门口被泼粪影响生意

杨先生在106国道旁经营批发部已有5年时间,合同到今年5月底截止。1月16日,突然开来一辆挖土机,用土将他商店大门堵得严严实实。“我不知道是谁干的,挖土机早上倒了土就走了。”杨先生告诉记者,商店大门被堵后,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事后,杨先生只好自己将黄土清理干净,继续做生意。

原本杨先生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没想到昨日早上一开门,眼前的一幕让他感到恶心。“这次比上次堆土还恶劣,居然在门口泼了大粪,臭不可闻,这让我如何做生意?”为了保留证据,杨先生这次特意没有再做任何清理,他告诉记者,前晚他忙到10点才关门,所以粪应该是有人趁夜泼洒的。同时,杨先生还从侧面了解到,堆土和泼粪事件应该与枫林村的土地争议有关。

“再怎么纠纷,也不能损害我们正当经营户的权益。”杨先生说,他将保留对泼粪人诉讼的权利。

记者调查
土地归属存争议引发过激行为

原来,今年1月初,杨先生接到村上的告知书,说其租赁用房为村上集体资产,现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对该房屋和所在土地进行拍卖出让。然而,此举遭到了枫林村新屋小区的反对,并坚称该块土地属于小区资产,村上无权出让。为阻止村上对该土地的拍卖,新屋小区居民采取了堆土的过激行为。

对于堆土等过激行为,新屋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刘贤如予以承认,他说,事件的缘由还得从村上的土地拍卖决议说起。刘贤如说,自己也是村民代表,去年12月22日,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讨村上闲置土地拍卖出让一事,其中包括了新屋小区这块地,他当时就在会上表达了反对意见,但由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还是在会上通过了。

“这块土地的归属是我们小区,村上应该予以归还,更不能以集体资产的名义拍卖。”刘贤如说,这块土地原是1978年建碾米厂时占用的一块小区水田,碾米厂停办后就一直闲置在此,因此土地归属应当属于小区,且同村的其他小区也已收回原本应该属于小区的土地,他们这是正当诉求。而对于在争议中采取的过激行为,刘贤如对杨先生表示歉意,他表示,将邀小区居民进行一次谈话,今后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部门说法
将对过激行为进行查处

对于刘贤如的说法,枫林村党支部书记黄强并不赞同。他说,村上不仅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还召集了村上老同志召开了意见咨询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与会老同志对争议土地的归属问题都表达了相同看法,那是属于村集体资产。同时,枫林村还将土地处置方案上报了镇有关部门,履行了正常手续。“如有争议,新屋小区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表达合法诉求。”黄强说,针对这个问题以及给杨先生带来的损害,村上已邀请镇综治办和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调解和协商,对于给杨先生带来的损失,村上将予以延长租赁期限等办法进行补偿。

同时,记者还从大瑶镇派出所了解到,针对杨先生投诉的问题,派出所已上门进行取证,并将对村民过激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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