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7天加班最少可拿820元

2013-02-07 10:02:21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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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红包”不能抵加班费,若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可拨12333举报

浏阳网2月7日讯(记者 李丹)大年除夕,仍有一部分人需要照常上班。春节加班,可以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除夕(2月9日)、正月初一(10日)和正月初二(11日)当天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月12日—15日加班的,单位可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以浏阳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计算,7天春节长假的加班费最低将达820元。

计算方式:2月9日—11日加班,每天的加班最低工资为1050÷21.75(月计薪天数)×300%×3=434元;12日—15日之间的4天时间,加班工资至少为1050÷21.75×200%×4=386元。

两项相加,7天春节长假的加班费最低为820元。但这不是春节7天加班的“标准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应以员工的实际月工资为标准。若某职员的月工资是3000元,7天全加班,那么至少可得2345元的加班工资。

人社部门表示,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往年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用“春节红包”抵加班费的行为。对此,人社部门明确,红包和加班费完全是两码事。

提醒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愿支付加班工资,要及时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同时,劳动者要留心保全加班证据,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通知加班的电子邮件、加班时工作记录、提交工作成果的电子邮件等。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愿支付加班工资,可及时投诉,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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