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微博“吐槽”,讲述春节期间“打的”经历:
浏阳网2月16日讯(记者 李丹 实习生 刘静雅)“过年出租车也涨价?刚携家人坐的士,称起步价10元,不打表,问为何?称你脑壳有问题,尽管去投诉。求教咱文明城市咋这样?换了外地游客作何感想?”
2月13日,市民陶功财在其微博中吐槽,讲述春节期间的“打的”遭遇。截至昨日下午14时,这一微博引发了多达476次的评论。
市民陶功财的遭遇并非孤例。“我昨天从花炮美神广场打的到龚家桥小区,司机收的也是10块。”市民黄宇向记者抱怨,“平时顶多也就是5元样子。”
“从浏阳大道白沙路口到车站路长途汽车站,平日里也就6元,但那天却花了10元。”市民赵先生表示,2月12日下午初遇“上车10元”的出租车司机,“这几天当中,搭乘了五次出租车,只有一次司机打了表,到达后按表收费。”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八成受访对象表示,在春节期间都遇到了“不打表,上车就是10元”的出租车司机。当然,还有更贵的。“我从西北站打的到财智,司机开价就是20元。”市民刘飞最后选择了一台要价稍低的出租车,“也花了15元。”
“别人节假日上班还有三倍的工资呢,我们年终也想多挣点。”昨日,一位出租车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在春节期间不休息,就是想多挣点钱,“难道我们不想和家人一起吃团年饭,一起走亲访友吗?”
另外,多位出租车司机表示,“若是都回家过年了,过年期间不就打不到出租车啦。”
新闻争议
不支持随意涨价
借过年随意涨价有损城市形象
陶功财:理解出租车司机不易,但如果他们起步价就10元,还可以理直气壮骂人,那一个城市的形象不就会被毁掉了?
而且就算要提价,也不应该由出租车公司私下规定;要涨价也要提前公示,而不能擅自集体涨价。
网友“拾姑娘的小稻穗”:浏阳的士随意乱涨价,被宰啊!
网友“爱灰原”:过年出租车司机好多都多要钱,好无语。
网友“刘栎毓”:借过年涨价确实可恨,有损城市形象。
网友“姚彦华-Cafe”:若人人都习以为常,忍忍就过去,这叫真和谐?
网友“晴空万里”:应由出租公司给加班的出租车一天三倍工资,不应转嫁乘客支付。
理解过年涨价
涨价要规范,补偿在岗服务人员
网友“孙吉”:春节涨价可以理解,但骂人就不对了!节假日需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开出租的也不容易。
网友“一笑而过”:我想人家既然愿意牺牲和别人一样走亲访友的欢乐来加班,也是希望多赚几个钱,将心比心,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价格上调要有个度,这个才需要政府来规范的。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调节,如果觉得难接受,可以选择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网友“不慎不行”:大过年的你就当给了个红包好了,都回家过年你有得车打么?
网友“ray”: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容易,因为步入社会的第一份工作是服务行业,让我知道在很多场合,消费者都喜欢好的服务,但是没有人愿意为服务买单,那你让服务的提供者如何心平气和。
网友“快乐米卢”:主张春节适当涨价,补偿在岗服务人员。
外地做法
株洲:春节三天出租车价格上浮5元
2月5日,株洲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春运期间出租车价格实行浮动的通知》,春节期间株洲城市出租车价格允许在打表计费额基础上每车次上浮5元。
为维护节日期间城市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和乘客出行方便,株洲市物价局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往年惯例,同意2月9日0:00至2月11日24:00(即除夕和正月初一、初二)城市出租车(的士)价格在打表计费额基础上每车次上浮5元。
其他时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浮租价,违者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株洲物价部门要求出租车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