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车主被轮番掌掴,始终没说出银行密码》后续
四名江西男子一审分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去年9月11日,本报曾报道江西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陆续抢劫单独出行的奥迪、路虎女车主。昨天,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浏阳网3月6日讯(记者 李小雷)
作案前独自来浏“考察”
今年25岁的刘某,家住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原本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打工,但由于嫌收入太低,他经常在网上与朋友探讨生财之道,并于2007年1月,因抢劫罪被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2009年11月获释。然而,出狱后的刘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谋划着一个更大的“发财”梦。2010年7月,刘某带着一万多元钱来到“比较有钱”的浏阳,并长期在宾馆里住宿。半年时间里,他不分日夜地在浏阳街头四处闲逛“考察”,最终将“发财”的目标锁定在开好车的女性司机身上。
“浏阳有不少女性出入都开好车,出手比较阔绰,抢劫也更容易得手。”刘某将自己的“考察”所得详细告知朋友杨某,并电话联系了远在深圳打工的徐某。
2011年1月,在刘某与杨某的邀约下,同为老乡的徐某和郭某一起来到了浏阳,并在详细商谈了作案手法和作案方式后,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匕首、口罩等作案工具。
大白天相继抢劫两起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白天作案成功率更高,因为晚上一般女性司机都不单独出行。”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讯问,刘某详细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全过程。2011年1月30日下午2时许,在街头寻找作案目标的刘某、徐某、郭某,发现一单身女子将车停在了圭斋路旁,并进入了附近的超市购物,于是刘某就尾随该女子来到超市进行观察,徐某、郭某则留在车旁把守。
下午2时50分许,待该女子返回取车时,刘某与郭某持刀冲进驾驶室,将车门堵住,徐某则从后门进入挟持该女子进入后座。刘某开车在城里转圈,徐某与郭某在威逼女子交出财物的同时,在车内翻到了22000元现金。“我们本意就没想伤人,所以在拿到钱后,我们就将车开进了一个巷子,然后租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回了江西。”刘某交代,这次作案后,他们将近7个月没有再来浏阳。
在感觉到风平浪静后,2011年8月,刘某纠集杨某再次窜入我市嗣同路,并于8月10日下午2时许,再次以堵车门的方式,抢劫一名奥迪女司机现金5500元及价值25000余元的财物。案发后,我市公安机关将两起案件合并侦查,并通过技术手段最终锁定了刘某等4人为犯罪嫌疑人。到2012年9月,刘某等四人分别在上海等地落网。
面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和有罪指控,刘某等人均无异议。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4人作案准备充分,经过精心策划,且在案件中都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其中,刘某在不满五年时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应从严从重处罚,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庭审现场
宣判后他拿着儿子的照片哭了
一审宣判后,刘某获准与家属进行短暂会面。“等我出来时孩子都15岁了,我对不起你们。”当从母亲手中接过不满3个月儿子的照片时,刘某流下了悔悟的泪水,“我一定会认真改造,出来后我一定会重新做人。”刘某要求母亲给妻子带上一封信,他希望妻子能将孩子抚养好,他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提前出狱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