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不应成为时代“奢侈品”

2013-03-09 15:16:00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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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晓

3月2日,在妻子曾红枫被宣布脑死亡的第8天,家住张坊镇田溪村珠林组的杨春初和家人含泪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字。虽然妻子的溘然离去让杨春初万般不舍,但这个读书不多、偏居山冲的农民说,捐献器官,妻子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以延续,也算是对她的一种长久怀念。(浏阳日报3月5日报道)

这是怎样一种震撼人心的大爱。在这个器官捐献还未形成气候的时代,这位农家汉子的伟大义举,为社会传递了一种极致而完美的正能量,而这种正能量,实际上,也是雷锋精神以奉献社会为最大追求的生动写照。在人性的道德高地上,浏阳汉子践行了令人景仰的雷锋精神。而我们的社会,也一直并将长期需要汲取这种精神和道德的养分。

我们无权要求每个人做到杨春初这样忘我高尚的境地。事实上,雷锋精神随着时代的变迁,已演变到泛道德的范畴。爱老助孤、扶贫解困、美化家园……丰富多彩的学雷锋活动为大千世界奏响着和谐的音符。雷锋,这个响亮的名字和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精神,这个中国军人所书写的道德符号,不但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而且已飘洋过海成为全世界的精神财富。“雷锋属于世界”,许多外国游客在望城雷锋纪念馆留言,而《雷锋日记》也译成英、法、日文等三十多种版本。

中国的雷锋成为外国人的榜样,这令国人自豪,但自豪之余却有些尴尬。这些年来,有人慨叹雷锋三月来四月走,有人迷惑于学雷锋流于形式,前两年,甚至有部分新生代青少年对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发生质疑。也许,年轻一代个性飞扬,对什么都敢质问;或许,学雷锋的实效和时代内涵确实有待改进。但毋庸置疑的是,在任何一个时代,奉献社会、帮助他人永远是受到尊敬和追捧的。雷锋精神作为社会的润滑剂和道德财富,永不会过时。

其实,中华民族一直有“积德胜遗金”的古训,先贤们也有许多关于助人为乐的处世名句。《三国志蜀书》中曾写道,“每有患急,先人后己”。两千年前墨子也曾倡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意思是对别人有利的事,即使从头顶到脚跟都受到损伤,也要做下去。这或许暗合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

有人说,时代变了,现在人心浮躁,再提雷锋精神有点奢侈,人们能各扫门前雪算不错了,还有人一边慨叹世风日下,希望自己能为社会为他人做点事,一边又时刻计较自己的得失,对仅仅是举手之劳的善举都漠然对待。

事实上,在我们身边,除了杨春初外,不乏朱自明、李佑莲、胡前芳等“好人”,还有无偿奉献着时间和精力的浏阳义工。而在崇尚“时间就是金钱”的经济特区深圳,更是有数以万计身穿红马甲、穿梭于深圳每个角落践行雷锋精神的义工,而且高达42%的市民参与过义工服务,91%的人愿意做义工。这是发生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深圳的数据,该让那些视学雷锋为奢侈行为、人性中写满自私的人们无地自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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