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普迹一加工厂收留智障流浪汉务工遭质疑

2013-03-12 09:33:03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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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工人们聚集在一起吃中饭。李小雷摄

做慈善,还是当“黑老板”?

在普迹镇普花村,陈甲初是个名人。从2005年开始,他个人先后收留过20多名身体残疾或智障的流浪汉,为这些人提供固定的吃住场所,组织他们劳动,他的这种举动得到了一些人的赞扬,但也招来了一部分人的质疑,认为他是非法利用流浪人员做“包身工”。

浏阳网3月12日讯(记者 李小雷)

收留智障流浪汉做事屡遭质疑

陈甲初是葛家乡人,曾经因为参与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2年出狱的陈甲初,在花炮厂打过工,却因一次意外,双手致残,其中右手手掌被炸断并截肢。没有一技之长,身有残疾,又背负着“劳改犯”阴影,陈甲初曾打算破罐子破摔,但在其亲属的帮助下,2003年接手了位于普迹镇普花村的这家花炮内筒泥底加工厂。

3月7日,记者见到陈甲初,他正在厂里给智障残疾工人打饭。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他向记者介绍了自己收留智障残疾工人的具体情况。“我可以说自己是在做慈善,因为我也是残疾人,对残疾人有着特殊的感情。”陈甲初说,他从2005年收留第一个流浪智障小孩开始,到现在已经陆续收留了20多名流浪智障人员,期间为10多人找到了家人,还有一些再次走失了,目前还有7名智障工人在厂里做事,“愿意在我这儿,就在我这儿;愿意回去的,我就帮他找家人。过年前,我还为一个江背的流浪老人找到了家人,他们要给我钱,我都没收。”

陈甲初的做法却招来了质疑,甚至举报。“这些智障工人在我这里衣食无忧,只是要他们做点事,病了我还带他们去看病,其中有个叫‘小张’(陈甲初自取的名字)的智障工人,被我发现的时候,右手臂插着根钢筋,感染了破伤风,我花了六千多块钱,才将他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陈甲初说,他那里的流浪智障工人很多没有工作能力,但迫于经济压力只能让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他也曾与民政部门联系过,其中还为一名智障工人办理了收养手续。

当被问及为什么不给智障工人发放工资时,陈甲初说,有些事没法办理,比如有的工人连钱都不认识,怎么给他们钱?但工人们每天的工作量都进行了登记,一旦找到了他们的家人,就由家人代领。

加工厂请人照顾智障残疾人生活

采访中,陈甲初反复强调,所有流浪智障人员都是来去自由,全凭自愿。但陈甲初坦承舆论的压力很大,“举报太多了,说我是黑心老板。为此,我也曾想放弃,不管了,但想到他们在垃圾堆里找吃的,在寒夜里睡路边,我又坚定了收留他们的决心。”

“这些智障工人在这里主要是做点挑土的体力活。”加工厂的做饭工罗欢迎正在炒菜,锅里是腊肉青椒,她告诉记者,自己就是当地的村民,受雇于陈甲初,在这里做事已有三年时间。

“我主要是负责这里智障残疾人的生活起居。”罗欢迎说,在别人嘴里的“黑老板”陈甲初,在她看来却是一个好人,不但要求每餐两荤一素,经常还给这些智障者购买衣物和鞋子。“这些人来的时候,穿得破破烂烂,一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但现在都吃得好,住得好,也穿得好。”罗欢迎说,在她工作的三年里,厂里陆续来了10多个智障残疾人。

记者发现,除了这7名智障工人外,在厂里做事的还有附近的5名村民。“每天工资80元,除了自己做事外,还要教这些智障工友做事,不过他们主要是挑挑土。”今年65岁的镇头镇村民万运迪,在厂里做事已有4年时间,他和这些智障工友同吃同住,冬天床上有电热毯,夏天有电风扇和蚊帐、蚊香。“没有陈老板,这些人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挨饿受冻呢。”

乡镇回复
收留智障人员合理不合法

“我这么做只是想证明,残疾人也能凭自己的劳动吃饭,他们不一定要在外流浪,过衣食无着的日子。”陈甲初说,他也曾找相关部门谈过,并将自己的实际想法和盘托出,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合理但不合法”。

合理不合法,事情果真是这样吗?主管民政工作的普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邹检明观点非常鲜明,他认为,尽管陈甲初在遇到一些无家可归,紧急情况下进行一些收养、救助是可以理解,甚至应该予以肯定的,但不能合法化,因为国家有收养和救助的办法,如果符合相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可以收养流浪人员,但不能简单地进行收留,因为个人的力量和管理各方面来说都是有限的。“一些流浪在外、失去监护的人员,很容易沦为黑心工厂牟利的‘工奴’”。

那么,正规的救助渠道又能否帮助到这些人呢?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救助办法,对于成年流浪人救助时间为10天,10天之内可以为他提供医疗、食宿、通讯,并提供一张回家的返程车票,但对于那些说不出家庭住址的智障流浪人员来说,救助起来却非易事。“因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送到哪里去,都成为难事。”邹检明坦言,在他看来,陈甲初所做的事情,只要监管得当,是应该值得鼓励的。

部门说法
鼓励企业合法雇用残障人士

普迹镇普花村一泥底加工厂出现了使用“智障工人”的情况。近日,接到举报的市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厂,发现7名智障人员,但未见虐待情况。为此,执法人员并未做出处理,并允许加工厂继续使用“智障工人”,但必须善待他们。记者暗访也发现,智障工人解决温饱等不成问题。

接受采访时,劳动执法人员表示,雇用智障残疾人并不违法,相反国家还提倡有能力的企业、单位雇用智障残疾人,这样做有利于解决残疾人就业,但前提是合法雇用并善待智障员工,“智障者通过适当的训练是完全可以使工作能力得到发展的,但现在他们的工作机会很少,如果有企业能够接纳并合法雇佣残障人士,应该给予鼓励”。

专家观点
智障工凸显现行救助制度困境

据了解,2003年孙志刚案之后,在中国实施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制废止,取代的是一种更体现“自愿”的救助机制。但随之,山西、河北、湖南频现黑砖窑惨剧,直至新疆建材厂虐待智障工人事件,很多智障流浪汉成为黑心老板牟利的工具。

“这暴露出了新的社会救助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说。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林莉红表示,如今解决之道,除了服务型政府必须强化救助、监管等责任外,也需要鼓励非政府组织、民间机构等介入社会救助事业,并完善相关管理监督机制。

事件回访
离家出走的老人找到家人

今年2月2日,一名老人在陈甲初的加工厂外徘徊,精神显得十分恍惚。陈甲初上前询问,老人却说不清自己家在何处。陈甲初将老人收留了下来,同样安排他在厂里做事。一个星期后,陈甲初通过老人偶然说出的一个电话号码,最终联系上了老人的家人。

为证实陈甲初的说法,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这位流浪老人的家人。原来老人家住江背镇,因为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过年前从家里走失。“我父亲是1月底走失的,因为和我母亲吵了几句嘴,外出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老人的儿子李先生告诉记者,父亲名叫李良心,患有轻度的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这一走失可急坏了家里所有人。李先生说,自己在江西上班,为了找父亲,他还特意请了几天假回来,并到派出所报了案,但几天下来都没有着落,直到过年前接到了陈甲初的电话。

“父亲将近八十岁了,如果在外流浪,天寒地冻的很有可能会遭遇不测,幸好是他收留了。”今年2月8日(大年二十八),接到电话的李先生立即驾车来到了陈甲初的厂里,看到衣着整洁的父亲,李先生想拿钱答谢陈甲初,却被婉拒。“他还要给我父亲开一个星期的工钱,我也谢绝了。”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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