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小贩可放权社会组织

2013-03-20 15:43:19 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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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国

2013年3月8日,城管局执法队员在执法时,被一卖水豆腐小贩用扁担击伤头部,经市人民医院确诊为轻微脑震荡。同一天晚上,网友“观云”开车从人民路经过,一路堵车,沿途发现夜宵摊竟将帐篷摆到了街道上,将不宽的路面占了一半。附近街道一小广场,也已全部“沦”为夜宵广场。随后,“观云”对此在浏阳论坛发帖,引发网友热议。(3月19日《浏阳日报》)

我们知道,城管与小贩的“战争”是普遍现象,而且一直在继续,也正因此,如何实现城管与小贩和解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实现城管小贩和解,必须改变现在城管与小贩直接面对面的管理方式,在城管与小贩之间设立一个“管理缓冲带”,让城管与小贩始终保持一个“缓冲距离”,唯此,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彼此正面冲突。

具体而言,将日常管理小贩的工作从城管工作中剥离,将这一管理权下放给民间社会组织,让民间社会组织来管理小贩。城管只需要与这些民间社会组织负责人商讨怎样管理小贩问题,而不是直接与小贩面对面。这里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城管愿不愿意放权,二是怎样让民间社会组织担当管理小贩大任。

具体到管理小贩的民间组织,可以是类似“乡友会”这样的。众所周知,小贩来自不同地方,而城市里像小贩一样来自各地的外来打工者众多,所以,每一个小贩都有许多老乡在同一个城市谋生。通过“老乡”这一情感纽带,可以将分布在城市不同角落的老乡联系在一起,如果这些老乡能够成立一个类似“乡友会”的民间社会组织,将所有老乡纳入到“组织之内”,不但使这些城市外来人员有了归属感,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大家处于一个“熟人社会”,彼此沟通、交流畅通,管理起来就容易许多。

政府将城管对小贩的管理权下放给民间社会组织,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促进这些民间社会组织生长发育,使其能够承担对小贩的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在城管与小贩之间搭建了一个“管理缓冲带”,城管管理小贩工作就由原先的直接面对小贩“点对点”,转变为只需与民间社会组织商讨的“面对面”。显然,这无论对城管,还是小贩,抑或是城市发展,皆有益处。

小贩存在于城市是社会生态构成的必然结果,也是人为了生存发展的必然结果,所以,城市不可能杜绝小贩。城管与小贩之所以关系紧张,归根结底是管理理念和方法问题,只有改变城管对小贩的管理理念与方法,才能减少彼此冲突,最终实现城管小贩和解。目前看来,将管理小贩的权力下放给民间社会组织,或许是对小贩管理的一个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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