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榕
欧阳先生在微博上看到一条“爱心接力”的信息,内容大致是“家里失火”,要立刻找到某人,并且注明“不转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于是就转了。但之后欧阳先生才发现这是一条假信息,感叹之余,借媒体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受骗。(本报4月1日10版)
近些年,微博服务在中国获得爆炸式增长,其所实现的信息密度、传播频度以及网民联结度都远远超过此前任何一种网络应用,这也是它在时下引起高度关注的原因。
短短140字的网络信息,成为人们面对各种危机事件时互通信息,寄寓情感,相互帮助的别样载体。特别在公共事件上的影响力尤为突出,一条微博在一秒钟可能被转发上百上千次,以低成本、方便快捷的形式让普遍民众参与到对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大大拓宽了民众的话语权。关键是,微博并不为民所擅,也堪为政府和媒体使用,既可以作为采集民意的工具,也可以作为和民众沟通的良器。
但微博上的声音是多元的,其中并不乏尖锐的批评,也存在众多虚假信息和骗局,需要公众在面对微博上的煽惑信息保持警惕。
微博实名制,我们讨论许久,可真正普及还需一段时日。况且实名制也不能有效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然而微博用户作为传受过程的主体,可以自由传递或者接受信息,只有用户群体能保持理性的判断能力,才能有效地终止虚假信息的传播,比如,停止转发、及时举报虚假信息。因此,要有效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需要落实到用户群体的主动行为中。
解决微博虚假信息传播的关键钥匙在用户群体手中,用户的理性参与与及时核实有助于微博信息真实性的提升。然而用户群体对海量信息的判断能力各有不同,使得一些虚假信息乘虚而入,给虚拟社会及现实生活造成一些困扰,这就需要既有信息核实能力又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引导,从这一点来说,传统媒体与微博存在互补性。同时网络把关人也可以通过管理机制创新吸引其他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核实的过程中,从而压缩虚假信息传播的空间与时间。
最关键的是,作为信息传受的主体,微博用户群体应形成自我把关机制,对信息进行主动的筛选,确保所发信息真实、可靠。转发微博时也要判断真假,不能核实但又事关重大的事情不要轻易转发,或者可以加上“希望知情者进一步提供背景资料”之类的话来进一步核实,或者提醒下一个转发者或相关机构对信息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