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谋面,满月儿子被“送”人

2013-05-27 09:44:35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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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快一岁了男子报警寻子

浏阳网5月27日讯(记者 李小雷)“刚满月的儿子被妻子娘家人强行抱走送人。现在我想要回孩子,却找不到孩子的踪影。”家住浏阳东区的李允许(化名)近日选择报警求助。

夫妻儿子刚满月就被“送”人

2003年,李允许与妻子刘小平(化名)结婚。婚后,夫妻常发生争执。李允许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妻子因为一次意外摔倒致脚部肿胀,妻子娘家人认为是他殴打妻子。随后,将刘小平接回了娘家。

“这期间,我多次想把妻子接回来,但都遭到岳母的拒绝。”李允许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自己被妻子起诉离婚,“尽管法院最后做出驳回离婚请求的判决,但岳母还是不让我将妻子接回。”

李允许说,由于妻子娘家人拒不见面,连生小孩,他都不知道具体在哪个医院,所以就没有去照顾妻儿。直到今年4月12日,李允许才从浏阳将妻子接回家中,并从其口中得知,孩子在刚满月的时候被岳母送给了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还收了对方钱。

“你同意这事情吗?”面对记者的询问,刘小平说,她原本是不同意的,但“妈妈说反正养不起,反正要送掉,然后就抱给了对方。”

“现在孩子快一岁了,我连个面都没见上,我想尽快要回孩子。”李允许无奈地说。

岳母“不是送人而是交人代为抚养”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孩子送人收养,需要经过孩子的父母同意,并且有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如果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行抱走婴儿送人,当中又涉及金钱来往,那就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记者昨日联系上了刘小平的母亲周梅(化名),但她的说法完全相反。

“孩子出生后,他(指李允许)没出过一分钱,我们年纪大了确实抚养不起。”周梅说,由于女儿奶水不足,孩子一个月的牛奶费就要上千元,自己已经无力抚养,最后在女儿的提议下,才想到把孩子送给别人代为抚养。

周梅说,代养孩子的人也是女儿联系的,自己根本就不认识,更没有接收过对方钱,“我知道卖孩子是违法的,所以在孩子出生时,就有人出20万说要买,我都没同意。”

周梅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孩子确实是送给了别人抚养,现在想要回孩子,还是应该给别人抚养费。

目前,李允许已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不过警方表示,由于暂时未联系上抚养人,收没收钱的事实尚未查明,该案暂不能定性,所以暂未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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