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首次下文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要求
浏阳网6月24日讯(记者 贺亚玲)今后,全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项目均需在浏阳实行统一招投标。这是记者21日从市招投标办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据悉,该政策来自于6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实施的《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类似电力局、盐务局、烟草专卖局等垂直管理单位的招投标将正式纳入浏阳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范围。这是浏阳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进行要求。
国有资金(资产)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达到六种规模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即业内人士俗称的“235”规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货物30万元、服务20万元。
所谓国有投资项目包涵了七大种类,主要包括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担保偿还方式所筹资金、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其他国有性资金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