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何以屡禁不止

2013-06-26 10:39:33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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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松

据《浏阳日报》21日报道:“本店商品售出,一概不予退换。”近日,张坊镇一家超市,因在店内烟柜上张贴这一提示语,被工商部门处罚1000元。今年,市工商局继续开展打击霸王条款行动,公布了三类较为典型的霸王条款,并予以解读。

在各个领域,不少商家制定了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尽管花样繁多,但本质却是一样的,对商家极为有利,能为其牟取更大化的经济利益,转嫁经营风险,逃避责任,而对消费者极为不利。

对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恨得咬牙切齿,职能部门也一直在进行查处,还为此频频开出罚单,可霸王条款为何还是屡禁不止、时有出没呢?其中有多方面因素,而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一些商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未必会被查处,即便被查处了,罚点款了事,和霸王条款带来的巨大收益相比,这点罚款算不了什么。有商家等风声一过,对原来霸王条款进行重新“包装”,就又重出江湖了。在很多领域,换汤不换药的霸王条款是层出不穷,顾客是“伤痕累累”。

要让霸王条款销声匿迹,职能部门要把集中行动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查处更加细致深入,除了明察还要暗访,接到消费者的举报后要进行深入调查,尤其对那些经过“精心包装”“改头换面”的隐形霸王条款要一查到底,对于违规商家要在法规容许的范围内给予重罚并公开曝光,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还要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让其得不偿失,能真正吸取教训并以儆效尤,这样霸王条款会成“历史名词”,顾客能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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