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发出手机消费维权警示
浏阳网7月8日讯(记者 李丹 实习生 陶江林)手机已经成为大家生活的必需品。使用手机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商家或售后服务站。但在今年6月,市消费者委员会对浏阳手机售后的专项调查发现,手机生产者真正意义上在浏阳设立售后服务站的没有一个。
市消委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我市拥有手持移动电话和车载移动电话用户有110多万户,手机销售商731家,所经营的手机品牌达70多种。只有诺基亚和OPPO两个品牌以个体经营的形式,作为厂家在浏阳设立了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服务站,其委托授权手续、维修服务设施很不健全。这种状况,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市民袁先生讲述了手机出故障时遇到的烦心事。他在2012年3月上旬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今年2月出现故障,销售者要他到圭斋路苹果手机维修店维修,过了10多天,修理未果,他自己将手机送到长沙厂家维修站修理。长沙苹果手机维修站认定浏阳苹果修理店不是生产者授权服务站,致使其手机超过保修期,只能付费维修。
今年1月,本报报道了市民张小姐在维修苹果手机时,前往三家店咨询,给出的答案却截然不同。第一家告诉她,已没有办法维修,愿意花四五百元回收;第二家告诉她,放两三天若能开机便说明没事,若不能开机则报废了;直到找到第三家,在经过紧急清洗后,花500元更换了两个零件,手机总算恢复了正常。
除此之外,消费者手机发生质量故障,都必须送长沙进行维修,销售者承担往返快递费用,实际上销售者又将此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此次专项调查,是按长沙市工商局和消委的统一部署,旨在完善手机消费领域法律、法规、标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此次专项调查形成的报告中,市工商局和消委提出建议修改《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建议明确在拥有80万以上手机用户的县(市),生产者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