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西站每月交500元可占道经营?

2014-05-14 08:55:18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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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西站附近,一排摊贩占道经营。记者李小雷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微浏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一直都是城市管理者严厉打击的行为,但最近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 83830000反映,汽车西站附近有不少流动摊点在道路上占道经营,却无人制止,原因就在于这些流动摊点向汽车西站管理方每月缴纳了500元的摊位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市民反映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一直以来,汽车西站附近就存在不少流动摊点。“以前经常有执法部门或者车站管理方的工作人员,对这些流动摊贩进行驱赶,但现在没人管了。”市民孙先生说,从今年1月份开始,这些流动摊贩就在车站右侧的一条道路上一字排开。由于这些流动摊点多是餐饮、食品生意,每天都经营到很晚,给附近的住户带来了不小影响。

    “流动摊点有10多个,每天都聚集在一起,俨然成了一个马路市场。”孙先生说,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及车站管理方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他听说,原来车站管理方向每位摊主收取了摊位费,“摊贩们这才无所顾忌,不但占据了道路,还占用了路边的停车位。

记者调查
收费无正式发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汽车西站,在西站的一侧道路上,10多个打着遮阳伞的流动摊点一字排开。“你们在这里做生意,是允许的吗?”面对记者的询问,靠近车站出口附近的几位摊主都沉默以对,但离出口较远的摊主主动凑上来,表示有话想说。

    “我们以前到处流动做生意,后来车站管理方要求我们统一到车站一侧的道路上摆摊,并缴纳500元每月的摊位费。”一位陈姓摊主告诉记者,原本想到有一个允许摆摊的地方,交点钱也可以,但他缴纳3个月的摊位费后,生意有点难以为继了,“我的摆摊离出站口比较远,每天做了不几十块钱生意,同样要交500元钱,有点不合理。”

    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不少摊主向记者诉起苦来,并出示了车站管理方的收费票据。记者发现,这些票据大部分是车站管理方手写的一张收据,上面注明收费项目为“摊位费”,收费金额为500元。“没有正式发票,但我们也不敢不交钱,如果不交钱,车站就不让我们摆摊。

车站回应
规范流动摊点管理

    流动摊点占道是不被允许的经营行为,但在车站管理方收取摊位费后,就变成了合法行为?记者随后找到了汽车西站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建明承认了这一收费行为。

    “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们所占用的地方属于车站管理范围,我们完全可以不让他们摆摊。”刘建明说,流动摊贩的无序经营,一直以来都是车站管理的老大难问题,车站也曾与相关部门一起对流动摊点展开整治,但收效甚微,“今天治理了,明天又来了,再说这些流动摊主大部分是困难户,考虑到他们的生存需求,最后我们才决定对他们进行规范,象征性收取卫生管理费,对特困经营户还进行了部分减免。”

    刘建明介绍,收费的标准主要是按照环卫费来计算的。按照环卫部门的发文,汽车西站每年需缴纳近6万元环卫费,按照10个流动摊位计算,折算下来每个月就收取500元。当被问及,这一收费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时,刘建明表示有物价部门的批文,但始终未向记者出示。

部门回复
市场行为,不在物价监管之列

    “这种收费,我们不存在批文,因为这属于市场行为。”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车站管理方对站内流动摊贩收取摊位管理费,不在物价部门监管之列,“摊主可以与管理方协商,如果认为价格过高,无法经营,可选择退出。”

    市城管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流动摊点如果在车站管理范围内,城管部门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至于收费问题,他们无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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