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发布:住房公积金推“异地贷”,适当提高首套额度
现状调查:浏阳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受到诸多限制
浏阳日报记者陈郁琳
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
住房公积金即通常所说的“三险一金”中的“一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然而,其长期以来存在资金利用率低,面临较大的保值增值压力问题。
昨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了解到,截至9月31日,浏阳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达64804人,缴存总额为204107万元,缴存余额则达到109837万元(包含利息)。
而据统计,全国34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发放率高于85%的仅49个,大部分管理中心的贷款发放率在50%到75%之间。
新政解读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新政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在现行体制下,各城市的公积金中心互相没有联系,各地的公积金无法调剂使用,难以形成合力。”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陈杰说。
据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介绍,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绝大部分人希望用挣到的钱回户籍所在地的中小城市或县城镇购买住房。但由于住房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使用,所以进城务工人员通常很少使用公积金。
此次三部门文件要求,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统一制度、决策、管理和核算。刘洪玉说:“将来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省级统筹、全国统筹,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与此同时,新规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
浏阳调查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繁琐
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了解到,截至9月31日,浏阳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达64804人,缴存总额为204107万元、缴存余额109837万元(包含利息);发放贷款169978万元,贷款余额为86654万元。
受到贷款额度限制“相比其他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具有利息低、办理费用少的优势。”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副主任黎升喜表示,“不仅如此,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不用评估费,担保费也要比商业银行低。”
以“贷款30万元,分20年还款”为条件,黎升喜算了一笔账:公积金贷款每月需要还贷1898元,总共需还 45.5520万元,而以现在的银行基准率计算,商业贷款每月需还贷2246元,总共是 53.9040万元,两者还贷金额相差8万余元。
然而,尽管公积金贷款有诸多优势,但其在浏阳房地产市场的比例却在下降。
“据统计,2008到2010年,公积金贷款在浏阳房地产市场所占贷款份额约为20%,近年来这一份额下降到15%左右。”黎升喜表示。据城区一家楼盘销售经理介绍,由于其乡镇客户较多,商业贷款一直以来都占大多数,“受到资格的制约,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不到10%。”
分析师张旭表示,大部分购房人群无法享用这种低息的贷款产品,除了资格问题,更重要的是贷款额度限制。目前,浏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只有50万元,最长年限为30年。
对此,市民王峰林深有感触。27岁的王峰林参加工作五年有余,目前的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为320元,公积金余额约1.3万元。
通过计算,王峰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大约为27万元。而上半年浏阳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均价为3733元/平方米,“如果购买120平方米的住宅,总房款为45万元,付完首付,用公积金贷款显然不够。”
放款时间长,手续繁琐
同时,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还有放款时间长、手续繁琐等问题。张旭表示,若贷款额度适当调高,可提高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率,但这种调整更多还要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余额,以及对刚需购房人群的补贴力度。
此外,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些阻力。2011年,市民高田东在购买行政中心一家楼盘的住宅时,被要求在其固定的合作银行办理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对此,黎升喜表示,部分房地产外企和上市公司早期入驻浏阳时,由于开发商不直接销售房子,而是由销售公司代理运作,就存在捆绑现象,“但现在如果再出现此类情况,购房者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投诉。”
新闻点评
公积金改革更应关注公平
对于公积金,我们的一个习惯性说法是:公积金是“沉睡”的。
此种“沉睡”,既体现在不断爆出的公积金低使用率上,又体现在公积金相关政策的现实诸多不便上——譬如公积金的缴存互认、提取门槛、贷款额度,都存在着诸多被诟病之处。由此来观察三部委出台的系列公积金新政,它所带来的便民性显而易见。
不过,百姓长期以来最为关注的公积金缴纳“肥瘦不均”、使用“劫贫济富”等公平问题,仍值得下更大力气予以破解。
当前,公积金管理中暴露出来的不公平突出表现在缴纳不公。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公积金的缴纳“肥瘦不均”,有的垄断国企高管缴纳高额公积金,而有的单位的员工缴纳不足百元,更有大量新进城农村人口甚至没有机会享受公积金福利。
公积金管理中暴露出来的不公平在使用方面也较为明显。
不少购房者吐槽,公积金“缴钱容易提取难”,高房价面前,中低收入者无力承担购房首付,实际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这就使得公积金事实上成为买得起房、付得起首付这一特殊人群独享的优惠贷款,呈现出劫贫济富的倾向。
伴随此次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备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也有望继续推进。期待借助这一条例修改,对公积金的缴费上限有更加科学的界定,推动缴费由“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补上公积金制度在公平方面的短板,切实让公积金为职工的安居梦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