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下月18日起实施 取消担保费

2014-11-21 09:55:14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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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个人贷款担保费用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丹)“要是迟一个多月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可以节省一千多元担保费。”昨日,市民胡女士在看到有关公积金新政策后说。

    1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了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收费等惠民便民新政。《通知》将自2014年12月18日起执行。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了解到,我市将参照执行这些新政策。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时隔近1个月,公积金新政落地长沙。此次,长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的新政主要对缴存时间、异地互认业务做出了调整,同时还将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担保收费。

    按照之前的政策,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则规定借款人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同时,职工由于工作变动,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后,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此外,《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为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将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用。担保费是担保公司在贷款职工无法按要求提供担保,而为贷款职工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时收取的服务费,担保公司可按照贷款总额的0.5%收取担保费。

    根据《通知》,从12月18日起,在浏阳用公积金买房,如果公积金贷款金额为20万元,则可节省1000元“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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