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公检法联合追"老赖" 阻碍执行被刑拘

2014-12-29 09:11:13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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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欠款不还被法院冻结门面,其妻阻碍执行被刑拘
公检法联合追“老赖”141人将上失信黑名单

浏阳日报记者罗时茂通讯员杨柳

    洞阳镇的包工头邓某欠了19人借款、劳务工资、建筑材料款、装修款等共计220余万元。为了追讨欠款,2008年以来,19人无不心力交瘁,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法院对邓某名下部分门面强制冻结的过程中,遭到其妻谢某暴力抗法。目前,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拘。

    从12月25日至2015年3月30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专项行动,对涉及以上罪行和小额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包工头欠19人220余万元不还

    邓某是洞阳镇人,早在2008年,他就在当地承包工程,陆续拿下几个地块的工程建设,业务做得风生水起。

    然而,也是从当时起,一些人开始了和邓某的讨债拉锯战。虽然法院判令他还钱,债权人赢了官司,仍旧拿不到钱。

    从2012年3月份开始,陆续有债权人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们把涉及邓某、谢某夫妇的案件进行并案,共有19名申请人,标的共计220余万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磊介绍,这些欠款有的是跟亲朋好友的借款,有的是工地上工人的劳务工资,有的是装修合同纠纷,还有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纠纷。

    这些款项一拖几年,邓某成了老赖,别看他出入开着奔驰车,但法院调查发现,其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奔驰车也没登记在他名下,强制执行难度大。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其妻阻碍被刑拘

    直至2013年1月25日,根据调查,法院依法查封邓某位于经开区山地街的门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仍拒不执行。

    由于变卖未果,收到19名债权人以物抵债的申请后,近日,法院强制冻结其中两个门面,用以抵偿债务。但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遭到其妻谢某的强力阻挠,意图冲破警戒范围,并踢打民警。

    当天,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谢某悔悟自己昏了头脑。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守荣介绍,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的案件非常罕见,这是近7年来,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因此获刑的第一人。

夫妻占房不腾退法官借联动机制强制执行

    记者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邓某一案并非法院近期强制执行的第一案。2012年,李某夫妇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朋友李某某、梁某某共计借款61万元。由于李某夫妇未按期还款,经多次催促未果,2013年,李某某和梁某某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为尽快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承办法官经过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城区有两处房产,便依法对其中一处房产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拍卖。9月15日,房产拍卖成功,承办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商谈,要求其腾退房屋,并张贴了强制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12月18日,在市司法局公证处、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媒体的见证下,法院对该房产的房屋内物品一一登记备案后依法强制腾退,该案最终得以圆满结案。

公检法联合打击“三罪”老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达《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三部门联合打击老赖。

    “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力度空前。”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表示,要建立健全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好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充分发挥好群众参与协助机制。持续保持坚决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改变执行难的现状。

    据介绍,对于一些“跑路”逃避执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侦查措施。同时,外地公安机关可就地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以此为契机,我市也决定自12月25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止,由市政法委牵头,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专项行动。

    对涉及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和小额民生案件(劳资纠纷、劳动报酬、抚(扶)养费、赡养费、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离婚财产分割等)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限期投案自首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今天,本报受权发布141名“老赖”的身份信息,李守荣表示,限令涉嫌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在逃人员在2015年3月30日之前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或有关单位自首。

    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只要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视为自首。在限期内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如果公民此前曾经包庇、窝藏犯罪在逃人员,只要能够主动检举、揭发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员,其所犯的包庇罪、窝藏罪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如对包庇、窝藏事实拒不交待的,经查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令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的被执行人在2015年3月30日之前到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义务,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经亲友规劝、陪同到庭,能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情况,积极履行义务的;依法均可视为对违法行为有认识和悔改表现。在限期内自动到庭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同时,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公开悬赏查找141名老赖的财产线索或人员下落。公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或者拨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0731—83609285)举报。

141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李守荣介绍,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同时,还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银行机构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不再向其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

    “这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融资渠道的方式,等于掐住了其命脉。”李守荣表示。此外,还将限制其工商注册等一切需要用到征信系统的业务。

    他表示,这141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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