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愉快地发红包吗

2015-08-07 11:18:20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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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稿”争议不断

  理财周刊记者邓华
 
  微信群友喜闻乐见的红包,可能以后不这么容易发出来了。
 
  上周末,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起极大争议。
 
  意见稿规定,用户开通网上支付账户时,要实名验证,最多需要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已经开通账户的用户,也要补齐证明材料。
 
  如此一来,要发个微信红包的话,得先找齐5份机构证明验证“我是我”才有资格。
 
  这份意见稿一出,能不让热爱红包的网友们闹心吗?
 
  案例
 
  戳红包戳得手指发麻
 
  今年以来,微信红包这一新鲜事物红红火火,尤其是微信朋友圈的“抢红包”更是势不可挡。动动手指就可以收发红包、还可提现,让不少用户沉迷其中。
 
  在浏阳一家企业的陈女士,是个80后,经常会在公司群、同学群里抢红包,“就是觉得好玩”。她说,平常转账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发红包,还是蛮方便的。
 
  与传统意义上的发红包相比,微信红包操作简单且消除了空间距离,最给力的要数抢红包游戏了。
 
  打开微信,商家红包、游戏红包、友情红包,各式各样的红包,让人抢得不亦乐乎。为了能够先于他人抢到红包,陈女士说,“要紧盯手机屏幕,下手要快,有时戳红包戳得手指发麻”。她说,有时候群里会搞红包接龙,抢得“手气最佳”的就要继续发。
 
  看到最近的新闻,陈女士有些闹心了,微信红包还能愉快地玩吗?
 
  新规
 
  网购超过5000元有点麻烦
 
  央行这项针对网络支付的意见稿一公布,立刻被冠上“史上最严”监管令。
 
  网友们最先盯上的是“网购限额5000元”,后来央行回应“系误读”。事实上,通俗理解意见稿规定的话,指的是用支付宝余额支付不能超过5000元,通过支付宝用银行卡支付,没有限制。
 
  不过,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央行出台意见稿的“本意”: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等这些第三方支付工具,“不能干了银行的活”:引导支付机构去“银行化”,进一步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
 
  还有一条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央行出台意见稿的“意图”:
 
  很多网购达人都习惯用支付宝、微信钱包来给他人银行卡转账,只为省掉一点银行的手续费。此次公布的意见稿中则规定,只能转给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看来这笔手续费以后恐怕省不下来了。
 
  开户:需多个材料证明“你是你”
 
  意见稿中指出,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
 
  发微信红包意味着需要转账功能,就需要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你是你”。
 
  需要特别点出的是,身份认证指的不是密码等安全手段,而是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机构。
 
  换言之,用户开设支付账号,可能还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户口本、护照等一系列东西,不集齐5件,就难以开户。
 
  对于支付宝、微信钱包而言,目前完全达不到这一规定。
 
  不要认为已经开通支付账户就能躲过开证明。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办法正式出台,所有支付账户包括已经开通的账户都要执行,几亿存量的支付用户都会面临四处补齐证明材料的大麻烦。
 
  快捷支付最好不超过200元
 
  让网购“剁手党”不能忍的,还有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交易超过200元以后输完网络支付账号的密码后,还要跳到银行 APP 或需要银行短信验证,才能支付成功。
 
  意见稿中还指出,仅采用一类验证要素甚至不采用验证要素的,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微信发红包只需要输入支付密码,属于“仅采用一类验证要素”。
 
  换句话说,以后每人每天个人账户对外发微信红包的金额将不能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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