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不通了!

2018-02-24 10:53:56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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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他人车辆销分先“面签”
 
  一本驾驶证12分,对平时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司机,根本不够用,所以每年到了驾驶证销分的时候,不少人会选择找朋友代扣或者直接花钱买分。
 
  从3月1日起,这种做法就行不通了。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调整了处理他人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流程,规定3月1日起为他人车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面签绑定。这意味着,今后“买分卖分”行不通了。
 
  浏阳日报记者周婷
 
  为他人车辆处理违法需面签绑定
 
  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用驾驶证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也就是说,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用驾驶证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和小李的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需要先面签,将自己的驾驶证与小李的车辆行驶证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
 
  通过面签绑定打击“买分卖分”
 
  为什么要出台这一规定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为了进一步打击“买分卖分”行为。
 
  一直以来,对于不少车主而言,都有这样的一个观念:交通违法时,罚款是小事,扣分才是重点。按规定,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被处罚记分超过12分,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驾驶人必须接受强制学习,重新考试合格后,交通管理部门才会发还驾驶证。
 
  由于同一台车,驾驶员可以是不同的人。于是不少人钻这个空子,有的车主花钱或者借没扣过分的驾驶证销分;还有的车主通过中介“代扣分”来处理交通违法计分,使得不少“黄牛”高价“倒卖”积分。
 
  驾驶证“买分卖分”,严重扰乱、影响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常的执法办案,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此外,一些车主容易对“买分”处理违法记录产生依赖心理,在行车过程中,降低安全防线。因此新规有利于营造更安全的行车环境。
 
  这一新规的出台,引来不少市民纷纷点赞。网友“哥只是个传说”认为,新规有利于提高市民遵章守法、礼貌行车的交通观念。不过也有网友担心,新规实行以后,开单位的车是不是会比较麻烦,“如果我绑定了单位的车以后扣了3分,剩下的9分是不是只能用来处理单位车的交通违法,家里的车怎么办?”,针对市民关于单位用车的疑问,交警部门表示,单位用车的规定将会在后续出台。
 
  两种注册途径
 
  可绑定车辆数不同
 
  通过不同的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记者了解到,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n.122.gov.cn)上的已注册用户,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时,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n.122.gov.cn)、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台,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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