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路灯不“失明”,就得监督不失灵

2018-04-09 09:58:46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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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全面推进,“苍蝇老虎一起打”空前震慑了所有领域的贪腐行为,反腐倡廉卓有成效。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相关的监管覆盖“两不愁三保障”资金和通水、通路、通电建设资金等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得到了有力遏制。但类似农村太阳能路灯等惠民“新兴项目”存在监管盲区,亟待引起重视。
 
  王井玉
 
  去年下半年,中纪委、湖南省纪委交办并指导湘西州纪委查办一件信访举报。近3个月来,相关部门在太阳能路灯项目中发现“腐败利益链”线索近200条,约谈、诫勉谈话、立案查办包括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在内的400多名公职人员和工程承包商。(《新华网》4月7日报道)相关资料显示,湘西近三年投入农村路灯亮化项目建设资金1.8亿元,涉及湘西州八县市共354个项目。而通过此次对“路灯腐败案”的排查,一些项目虚报冒领、围标串标、价格虚高、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相继浮出水面。更广来看,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这两三年时间里,全国农村太阳能路灯需求量可能达到2200万盏,在湘西出现的这个涉及面广、情节严重的贪腐案件,更让人对这个巨大的市场将要涉及的大量公共资金投入会否出现权力寻租充满了担忧。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全面推进,“苍蝇老虎一起打”空前震慑了所有领域的贪腐行为,反腐倡廉卓有成效。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相关的监管覆盖“两不愁三保障”资金和通水、通路、通电建设资金等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得到了有力遏制。但类似农村太阳能路灯等惠民“新兴项目”存在监管盲区,亟待引起重视。比如湘西州花垣县一名基层干部就在强大的压力下,带着50余万元现金主动交代自己多年来在负责当地农村太阳能路灯等发包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可见该领域存在的定价、质量标准、招投标等方面漏洞,迫切需要完善规范,加强监管。
 
  基层蛀虫胆子大,下手狠,影响坏,根本原因还在于长期以来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多少打些折扣,相应的监管不到位。实践表明,现在仍然有一些村在村务公开上极不规范,众多的项目建设资金或来源于财政支持,或来源于对口帮扶地区,在发动群众关注和监督上仍有脱节。这导致有的项目未经正规程序就直接发包,在施工建设时也放任了没有资质的人员施工,放任了低劣质量的工程验收过关。
 
  假如不是路灯安装好才几个月就半数以上“失明”,花垣县的“太阳能路灯腐败”还不会被群众发现。这证明村级事务的监管,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不能缺位之外,发动群众参与进来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举措。此次湘西纪检监察部门就通过“村权监督微信群”等“互联网+”方式让老百姓参与监督,在加强新兴惠民领域监管方面作出了积极尝试。说到底,路灯只是千头万绪的农村工作中的一个方面,其他领域和工作的监管,迫切需要的也正是这种群众积极参与进来有效监督的局面形成。
 
  一封举报信让“失明”的路灯重又亮了起来,过程说明村级事务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处在强有力的法律、纪律保障之下,以及群众的眼睛雪亮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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