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交费收到过期发票

2018-04-10 10:02:49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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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已做出相应处罚
 
  “居然给了我一张只能使用至2014年底的地税局发票!”昨日,市民邱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反映:4月3日,他将车停放在高峰·天马花园小区内,小区保安却出具了一张已过期作废的地税局发票。
 
  浏阳日报记者谢鹏
 
  记者调查
 
  停车费发票已过期
 
  昨日,记者从邱先生手中拿到了这张发票:抬头是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左侧底部还有一行小字——本票使用至2014年底,过期作废。
 
  邱先生介绍,从今年4月1日开始,高峰·天马花园小区实施停车收费。他并未看到任何职能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之类的内容,仅有小区物业张贴的一张公告,“按道理来说,停车收费不应该是物业公司一家说了算吧?”
 
  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目前出具的停车发票,已和邱先生当时拿到的发票截然不同:抬头是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并未标明过期时间。
 
  “我们刚开始实施收费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去领取国税的发票。”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表示,该小区以前就实施了停车收费,只是在2017年暂停了。剩下的一部分往年发票,“我们就想着先用来顶一下。”张先生表示,邱先生可以凭借手中的过期发票,前往物业进行更换。
 
  部门回应
 
  已就发票问题做出相应处罚
 
  “自‘营改增’全面实行以来,就统一使用国税发票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明显违规。”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税局已对该小区物业进行了相应处罚,“同时也要求其前往市民之家缴销旧发票,领取新的发票,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对于邱先生所说的停车收费是否规范问题,市发改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停车收费已放开,物业公司无需前往发改局进行报备、审批,“但需要前往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
 
  随后,记者从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该小区目前尚未到停车办进行报备,“我们也将责令该小区立即进行报备,否则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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