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中电鱼一公斤,被查后放生鱼苗四千尾

2018-04-24 10:12:51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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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鱼一公斤的宋某(右),自愿购买来四千尾鱼苗,全部放生到了南川河里。记者李小雷
 
  金刚镇以教代罚打击非法捕捞获赞
 
  近日,金刚镇金市社区居民宋某在南川河电鱼时被查获,不过,他面临的并非是行政拘留或罚款,而是在被批评教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自愿购买四千尾鱼苗放生到南川河中,以弥补受损的水生态环境。和宋某一样,还有三名电鱼者也将通过购买鱼苗放生的方式,代替行政处罚。金刚镇这种以教代罚打击非法捕捞的作法,也获得了当地村民的一致点赞。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联合执法查非法捕鱼,四名电鱼者被查获
 
  4月19日晚,金刚镇河长办联合畜牧站、派出所针对辖区涧江河、南川河等河流,开展非法捕捞渔业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在涧江河巡查时,河中一艘木制船只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船上有灯光,隐约可以听到电鱼机的声响。”执法人员当即向船上人员喊话,要求其靠岸接受检查。船只靠岸后,执法人员发现船上有一套电鱼设备,一个水桶里装有刚刚捕获的大小鱼类。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船上男子承认了自己非法电鱼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没收了电鱼设备,并将电鱼所得的存活渔获物进行了现场放生。
 
  包括这名男子在内,执法人员在此次执法行动,共在涧江河、南川河水域查获非法电鱼人员4人,没收渔船一艘,电鱼设备四套,并将查获的四公斤渔获物予以了现场放生。
 
  以教代罚,电鱼者购买四千尾鱼苗放生
 
  根据有关法律,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对于违法电鱼行为,可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教育。”金刚镇党委副书记罗柱表示,为了弥补受损的水生态环境,4名非法电鱼男子在经过批评教育后,表示愿意购买鱼苗进行放生。
 
  4月20日上午,非法电鱼一公斤的金市社区居民宋某,自愿购买来四千尾鱼苗,并在社区干部的监督下,全部放生到了南川河里。
 
  “其余三人近期也将在村干部的监督下,购买鱼苗进行放生。”罗柱说,以教代罚打击非法电鱼的做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称赞,今后金刚镇将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常态化执法,对情节较轻的违法人员,将继续采取以教代罚的处理方式,以起到教育群众和弥补水生态环境的作用。对情节严重者,将继续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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