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部门对涉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予以暂扣。交警大队供图
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持续发力
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近日,交警部门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列为整治重点,严查驾驶人未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出重拳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上午,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城区主干道和城区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摩托车、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四类车”作为重点查处对象,严厉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天马路,一名未佩戴头盔的老人驾驶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经检查,老人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也未按要求悬挂车牌。
“这是典型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介绍说,由于摩托车通行方便,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但一直以来未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认识度不高。
近期,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频发,造成多名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反思事故的发生,除事故当事人未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外,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要求佩戴头盔,也是造成自身伤害的重要原因。“很多人被查后,一开始都意识不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经过批评教育后,才有了深刻认识。”
整治行动还将深入到农村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也将深入到全市乡镇。按照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从4月1日至6月30日,交警部门将针对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等重点路段,重点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交警部门已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违法行为200余起,对涉嫌无牌无证摩托车予以暂扣,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安全头盔相当于机动车安全带,是保护摩托车驾驶员头部免受意外事故伤害的有效工具,是事故发生时当事驾驶人和乘员的最后生命防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骑行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