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带着同伴找上线购买毒品吸食未果,浏阳吸毒人员吕某果,急同伴之所急,将自己吸食剩下的小包毒品分给了同伴,并收取了费用。近日,吕某果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55岁的吕某果是某学校职工,因交友不慎沾染上毒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今年1月22日8时许,毒瘾发作的吕某果从贩毒人员手中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0.6克冰毒,后在自己家中吸食了约0.2克,余下冰毒藏于家中。
次日下午,同为吸毒人员的陈某(已行政处罚)找到吕某果,要求其帮忙购买200元钱冰毒用于吸食。为了帮助同伴,吕某果随后驾车带着陈某在城区寻找上线贩毒人员,但因为电话联系不上,购买毒品未果。
见陈某毒瘾难耐,吕某果随后将自己前一天购买吸食剩余的毒品以200元的价格分给张某,供其吸食。1月24日,吕某果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吸毒和“分货”给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果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