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恶犬伤人事件频发?
昨日上午9点,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来了一位被狗抓伤的7岁小女孩文文(化名),这个家住北盛镇的女孩面部、手臂多处被抓伤,其中下巴处的伤口深至0.5厘米。
恶犬伤人事件并不是个例,其中乡镇更是恶犬伤人的易发区。今年7月5日,家住淳口镇的4岁男孩小远遭到一只大黄狗的袭击,小远的太阳穴处被撕开一条长达10厘米的伤口,深至头骨(本报7月6日报道)。昨日,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一天就接诊9个被狗咬伤患者,患者全部来自乡镇。为何农村易发生狗伤人事件?是否有相关条例对此进行规范?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浏阳日报记者潘思荣
事发
大花狗突然扑倒7岁小女孩
昨日,记者来到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急诊科医生刘明强正在给文文处理伤口。文文的母亲于培则在一旁抱住孩子,安抚孩子的情绪。
“当时我们都没在旁边,听到哭喊声,才发现女儿被狗扑倒在地了。”于培告诉记者,他们家在北盛集镇上租了一处门面做机械生意,凑巧在于培家的隔壁门面也刚刚被人租下,同时邻居还饲养了一条大花狗。
因门面在装修中,邻居主动提出想把狗寄养在于培家几天。放暑假了,孩子们都在家,看到家中有了一条大狗,于是文文和其他孩子时不时地围在一起逗狗。
就在昨天,刚起床的文文蹲在大花狗旁边跟狗玩耍。谁也没料想到,大花狗突然冲向文文,即便拴着狗绳,但文文来不及做出反应就被狗扑倒在地上。
听到声响的于培赶来,急忙将狗赶走,抱着文文来到安全地带。看到文文脸上以及下巴上的伤口不断有鲜血往外冒,于培赶紧带着文文往医院赶。
严重
伤口长达5厘米,感染可能性较大
“不该粗心大意,没有及时将狗关起来。”因为伤口疼痛,文文不断地挣扎哭闹着,这让站在一旁的于培内疚不已。
经过医生仔细检查,发现文文的左脸上有3个很深的伤口,同时下巴有一处约5厘米长,0.5厘米深的伤口。医生表示,脸上有被狗抓伤的痕迹,也不排除是咬伤的可能。在文文的左上臂还有两处狗抓伤的伤口。
“由于伤口较多,且伤在头部,离大脑神经较近,因此风险较大。”医生刘明强说,文文的伤口多且伤口较深,感染的可能性较大。
“现在只希望女儿平安,别的事情都还没去考虑。”于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狗主人已经将狗带走进行处理。
目前,文文已经转至医院的耳鼻喉头颈外科住院。
新闻延伸
一天收治9个被狗咬伤患者
如今,养狗已成为一些市民的热衷选择。狗的数量增多的同时,狗咬人事件也在不断发生。记者发现,近年来市民被狗严重咬伤的事件屡有发生。
“仅昨天一天就收治了9个被狗咬伤患者。”医生刘明强说,这9名患者有3个小孩,4个老人,2个青年人。值得注意的是,9人全部来自于乡镇。
刘明强说,作为医院急诊科收治被狗咬伤患者的医生,他几乎每天都会接诊到好几例这样的患者,有时候甚至更多。刘明强总结发现,来医院就诊的患者里90%以上的患者来自乡下,且多为刚下崽的母狗伤人居多。
对此,刘明强建议,养狗的市民一定要文明、规范养狗,按时给狗注射疫苗,并在外出公共场合时系好狗绳。其他市民则要保护好自己,特别是家中的小孩,不要去逗弄狗,尤其注意刚下崽的母狗尽量不要靠近,最易伤人。
声音
农村养狗管理亟需加强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浏阳城区(城市规划区内)按照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其中,条例要求经许可养犬的养犬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危害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城区养狗按照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要求办证、登记等。但另一方面,农村养狗管理可以说是一片空白,全凭养犬者的个人意愿。
记者调查发现,相比于城里人养的小型宠物狗,农村养狗的主要目的是看家护院,往往选择一些大型犬、烈性犬,且农村养狗不习惯拴养或笼养,致使狗在村子里随意乱窜、随地拉屎撒尿,不仅污染了环境卫生,也造成了一些安全隐患,同时,农村养狗很少接种疫苗,一旦咬伤人,后果更加严重。
“各乡镇暂时没有相关文件对养犬及管理进行规范,且乡下养狗历来都是散养为主,只能由犬主自发加强管理。如果发现有袭击倾向的犬只,可以及时拨打110求助。”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网友“春暮”表达了自己对农村养狗的担忧,他认为要有效规范农村养狗,不仅需要养犬者配合,更需要有部门组织来进行监督管理,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悲剧的发生。
观点
规范养犬不妨从强制防疫做起
规范养犬重在强化养犬人的行为责任,管人而非管犬,明确因不履行造成后果构成侵权的需要承担何种行政、治安、民事乃至刑事责任,通过调节关系实现规范。
譬如,犬只的免疫更宜成为养犬的强制责任,犬只是否免疫构成公共管理、民事侵权处理能否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依据,即要求养犬人承担起必须要承担的公共安全保障责任。诸如此类,尤其需要精细设计,同时,据此建立便捷的服务管理机制。比如,犬只登记管理向免疫服务机构乃至向宠物服务场所延伸。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