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弱者,我们应该有更多的包容

2018-08-13 10:43:05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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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悲哀的是,我们很多人习惯于在这样的现实下,强调规则的绝对性,而不会想到,在不公平基础上添加的绝对公平,得出的结果必然还是不公平。
 
  阿木
 
  前天,听一位朋友说,“夏天的衣服还没买呢,秋天就来了。”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们每天普普通通的忙忙碌碌里,时间一直在按部就班地循着自己的节奏一路向前。
 
  有一个西方味道非常浓厚的俏皮问题是,“什么东西,无论它是紧赶,还是慢跑,都永远无法到达目的地?”猜来猜去终于向出题人告饶,讨来“是风”的答案之后,竟然有些莫名的伤感——可怜的风,它原来是命中注定了到不了目的地的!
 
  所以比起天地,风的追求其实有些可笑;比起时间,我们的日子其实显得卑微。不管你曾经是怎样的意气风发和信心满满,在冥冥之中,成功和失败各占一半的可能。因为你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不是“最终解释权”的持有人。强势和弱势,在无论哪一个赛场,都是如此的明晰,只有年少轻狂才会相信自己的力量可以创造逆袭的奇迹。
 
  同样的道理,你装出来的强大,在现实面前绝对是不堪一击。当你在失败面前舔舐伤口的时候,可能你还得继续装作强大,用来欺骗自己,给自己以信心和勇气;用来欺骗比你更弱的人,让他们看到你依然是他们的希望。
 
  有人曾经问我,为什么要对于那些看上去还身强力壮的乞丐递上一两块钱。我说,确实,在乞讨的人群里,有相当一部分是以乞讨为业的,他们很可能家产比我多多了。但是,如果我真的做到如此精明,势必会漏掉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这个道理很简单,不会引起朋友的反驳,所以我选择了这样去解释。但是其实我内心更复杂的、说出来一定难以被人接受的理由是——世界太复杂,我们不妨容许有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的取舍。
 
  因为,身强力壮并不能证明这个人就一定能自食其力,或者他的内心里,就已经认定了乞讨这个职业适合于他。前者,那是生活能力的弱势;后者,那是思想认识的弱势。无论哪种,我递上的这一块钱,都能够体现出这个社会对这些弱势者的包容。而且我相信,无论社会繁荣到何种程度,公平的相对性和思想的局限性,都注定了乞讨这样“不雅”的职业会一直存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不明白有些人将这话说出来的时候,自己就没有感受到那种高高在上以及冷酷无情。按照汉语的字面理解,这句话是在承认此人可怜的前提下,抛开了对于可怜的关注,而专一强调其可恨之处。这是逻辑的错误,同时也是伦理的错误——你可以对于他人的可怜漠不关心,但是你不能号召社会群体都来围观其可恨。
 
  一个心智成熟的、真正体现出温暖的社会,应该更多地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样,可以让人们的理性从对于某人可恨之处的报复心态走出来,而用社会偌大的胸怀包容和接纳,安抚其可怜。
 
  我们说弱者占有最少的社会资源,不光是说这个群体在物质财富上的贫乏,同样是说其社会活动的能力、公共话题的参与、一应规则的制定以及切实问题解决上能动用的社会力量全都处在相当被动的地位。很悲哀的是,我们很多人习惯于在这样的现实下,强调规则的绝对性,而不会想到,在不公平基础上添加的绝对公平,得出的结果必然还是不公平。
 
  法国学者阿托尔·佛朗斯说:“法律以其庄严的平等,禁止穷人也同样禁止富人在桥下睡觉、沿街乞讨和偷面包。”没有对于弱势群体发自内心的关心,没有对他们适度的宽容,就意味着他们就是那紧赶慢赶的风,有梦想,却只能总是奔忙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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