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押金后马上失联,母子冒充快递公司主管行骗被公诉

2018-09-27 14:59:58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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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快递公司业务主管的身份,以发展快递加盟点为幌子,与人洽谈合作业务,并以提供办公电脑为由,收取对方千余元押金。近日,一对邵阳母子因涉嫌诈骗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主管”收押金后失联
 
  周先生经营着一家商店,去年12月底,两位自称是某快递公司主管的男女找到他,希望将他的商店发展为公司的乡村快递加盟网点,并许诺相应的回报。“现在网购十分火爆,感觉加盟应该有利可图。”抱着这一想法,周先生答应加盟。
 
  但对方提出加盟快递代理点,需要先支付一笔1300元的押金,同时还可以提供一台报价2600元的笔记本电脑用来办公。“一般来说,笔记本电脑的价值都在1300元以上,所以我也没有多想,就交了押金。”周先生说,在缴纳押金后,这对男女表示之后会与周先生联系,办理相关加盟手续。可让周先生纳闷的是,此后,这对男女并没有与他联系,拨打对方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电脑价值不到三百元,11人受骗
 
  尽管事后无法联系上对方,但因为有笔记本电脑在手,一开始周先生并没有觉得吃亏,仍耐心等待对方联系自己。
 
  直到一个星期后,周先生偶然从朋友徐先生处得知,徐先生也有着同样遭遇,这时他们才觉得有点不太对劲。“笔记本电脑放在店里没使用过,发觉可能被骗后,我打开电脑,发现不能开机。”徐先生说,他找来懂电脑的朋友对电脑进行了鉴定,发现对方提供的电脑是通过报废电脑零件拼装而成,价值仅两三百元。
 
  随后徐先生报了警,经过警方侦查,很快锁定了邵阳籍犯罪嫌疑人刘某(女)、阳某,并于今年1月3日晚,在沿溪镇一旅馆内将两人抓获归案。经查,两人系母子关系,自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以发展快递加盟点为幌子,用廉价电脑先后骗取11名受害人押金共计1.37万元。其向受害人报价2600元的电脑,实为花290元每台购买而来的拼装笔记本电脑。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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