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一审开庭

2018-11-16 10:56:45 编辑:戴鹏
字号:
 
  《变卖被法院查封的货物男子被批捕》后续
 
  在浏阳购买花炮,却迟迟未结算货款,被法院依法查封仓库库存货物后,竟擅自变卖被查封货物。内蒙古通辽市某花炮销售公司法人张某,为这一莽撞行为付出了代价,原本只是一桩民事经济纠纷,却变成了刑事案件。他因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被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报9月17日报道)。昨日,该案在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拖欠他人货款库存货物被法院查封
 
  张某2009年成立了一家烟花鞭炮销售公司,主要从事烟花销售业务,因此与花炮主产区浏阳的多家烟花生产商建立了业务往来。
 
  “一直以来,张某还是比较讲诚信,合作过多次,之前的货款都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据浏阳一花炮生产企业负责人沈先生介绍,因为诚信可靠,他一直与张某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2016年4月份,他在与张某签订烟花销售合同后,张某仅支付了定金,却迟迟没有按照约定按期支付尾款,而且一拖就是两年。
 
  在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后,去年11月20日,供货花炮生产企业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履行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15万余元。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随后达成还款协议,并作出了民事调解书,要求张某在新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
 
  为保证调解书能有效执行,法院同时还作出了民事裁定书,对张某名下公司库存的价值200余万元的烟花鞭炮等货物予以了查封。
 
  变卖被查封货物民事纠纷变刑事案件
 
  “按照法律规定,被查封的货物,张某不得擅自处置。”但让法院执行局法官没有想到的是,张某在未经法院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被查封的货物,销售给了通辽市另一家公司,且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导致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裁定书无法执行,“这是公然藐视法律的犯罪行为,严重挑衅司法威严。”
 
  由于私自变卖法院查封的货物,张某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8月15日,张某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后,主动向浏阳警方投案自首,9月6日,经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及所经营的公司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拒不执行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一指控,张某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同时其家属也积极表达了筹钱还款的意愿。鉴于该案还有继续调解的空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并将视庭外调解情况,再择日进行宣判。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