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毒品吸食又分销他人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自己吸食毒品,还应其他吸毒人员的要求,将购买来的毒品进行分销。近日,王某成、曾某萍夫妇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8岁的王某成是一名瘾君子,曾多次因为吸毒、盗窃、敲诈勒索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在他的影响下,妻子曾某萍也染上了毒瘾。长期以来,夫妻二人经常从外地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
今年2月份,同为吸毒人员的陶某找到王某成,提出购买一点毒品吸食。王某成遂将自己吸食剩下的0.01克毒品分销给了陶某,并收取陶某毒资60元。尝到分销毒品的甜头后,当陶某再次找到王某成夫妇要求购买毒品时,王某成欣然答应,并提高了销售价格,以100元的价格卖给陶某0.01克毒品。此后王某成夫妇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至3月间,王某成、曾某萍夫妇先后四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收取毒资390元。
今年3月29日,涉嫌贩卖毒品的王某成、曾某萍夫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王某成身上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3包,从曾某萍住所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14包。经鉴定,被查获的疑似毒品物质均检测出海洛因成分,认定为毒品。
在庭审过程中,王某成、曾某萍夫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成、曾某萍,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均系主犯,遂一审判处王某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曾某萍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