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道路停车收费,深夜破坏电磁设备

2018-11-26 10:50:12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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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6月1日起,我市实施道路停车收费措施,包括圭斋路在内的城区多条道路,实施临时泊车位收费政策。原本免费的停车位开始收费,这引起了在圭斋路开店的傅某的不满。
 
  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逃避收费,傅某趁着夜色先后三次故意损坏泊车位上的电磁感应设备。近日,傅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成为我市因破坏公共交通设施面临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电磁感应器屡遭破坏,监控找到肇事者
 
  我市道路停车收费措施实施以来,市城市建设集团就雇请专人负责路面泊车位计时收费,“每个收费车位上,我们都安装了一个电磁感应设备,与收费员手持计费端连接,一旦有车辆停入,收费员就能第一时间知道,并计时收费。”城建集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停车收费措施实施不久后,位于圭斋路上的三处停车位的电磁感应设备就接连三次遭到破坏。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一个电磁感应设备的价值在1800元,接连的损坏给他们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为此他们向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淮川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三次事发时间的路面监控,确定三次故意损坏停车收费设施的嫌疑人为同一名男子。
 
  “三次都是凌晨时分,趁路面行人和车辆稀少时,故意破坏电磁感应设备,体貌特征和工具都是一样的。”由于晚间的监控视频较为模糊,一时无法确定嫌疑男子身份,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市民周先生提供的线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据周先生介绍,收费车位附近的一个火锅店老板曾表示,“如果不给附近商户一点优惠,哪天就把收费设备砸了。”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随后将该火锅店经营者傅某传唤到案。经过视频比对,傅某的体貌特征与嫌疑男子十分相似。在证据面前,傅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损毁停车收费设施的犯罪事实。
 
  不满停车收费,商户故意损坏收费设施
 
  11月23日,记者在市看守所里见到了傅某,谈及自己损坏停车收费设施的动机时,傅某说,之前路边停车位是不收费的,他基本上都是每天凌晨六点将车停在门店门口,晚上9点再开回家,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但自从停车位收费后,他每天都会产生最高40元的停车费用,“一个月需要1200元停车费。”傅某说,此后他先后三次故意破坏门前的三处停车位收费设施,希望逼迫收费运营单位的人主动找他协商,从而给予他优惠政策。“比如办年卡、月卡,都可以。”
 
  然而,让傅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一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我以为这种电磁设备价值不高,没想到要1800元一个。”傅某说。
 
  目前,傅某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他也因此成为我市因破坏公共交通设施面临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在谈及自己的犯罪行为时,傅某懊悔不已,“只怪自己不懂法,太鲁莽了,现在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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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收费后车位周转率大幅提升
 
  为了个人利益,傅某对道路停车收费十分不满,但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停车收费后车位周转率大幅提升却是一大利好。“以前要在圭斋路等商业繁华街道找一个停车位,是十分困难的,但自从临时泊车位收费后,路面上总能找到空出的停车位。”司机李先生说。
 
  市停车办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15日,城区312个路面收费泊车位累计停放车辆33.85万台次,车位周转率从收费前的1.9提升到了5.99。
 
  “路面收费停车位不实行月卡、年卡等优惠政策,目的就是要让车辆不长期停放,提高周转率,方便有需要的市民停车。”针对傅某提出的道路泊车位应该对附近商户给予优惠政策一事,市停车办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照傅某的要求给予附近门店停车优惠,那收费便民的目的就完全丧失了,结果还会和以前一样,商户一早来停车,晚上才开走,车位仍然十分紧张,“建议商户就近找停车场停车,或者可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
 
  正是因为道路泊车收费带来的利好变化,我市还将进一步推进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建设,并启动第二期收费项目。按照计划,2019年上半年,我市计划在城区新增解放路、嗣同路、浏阳河中路等三条停车收费道路,并将适时扩大停车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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