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得上路

2019-03-20 10:27:36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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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注意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称《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2019年7月1日起,无牌无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2024年1月1日起,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相应处罚。
 
  浏阳日报记者谢鹏
 
  政策释疑
 
  何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指既不是非机动车,又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新标准为: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车速达到15公里/时发提示音;整车质量≤55公斤;车宽≤0.45米,轮距≤1.25米,鞍座长≤0.35米;电池电压≤48伏,电机功率≤400瓦;具有脚踏功能。
 
  未达到该标准的,即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依照《规范》的要求,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如果市民无法分辨车辆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可查看产品说明书中的参数与国家标准进行对比,或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前,登录长沙公安交警网站进入车管远程服务平台(www.csjjcgs.cn)查询电动自行车目录。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在公安交警各车管所可免费办理牌证;登记上牌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行驶证方能上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7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将被扣留。
 
  交警说法
 
  电动自行车事故量逐年增长
 
  《规范》的实施与我国日渐上升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逐渐增多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有关。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浏阳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逐步增多,“在2018年浏阳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约占比15%。”
 
  “从去年到今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袁锋介绍,就在2018年年末,其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夜间被小车追尾的事故,“经我们调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电动自行车夜间灯光不明显、车尾没有警示灯,致使小车驾驶员误以为前方空旷直接撞了上去。”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获悉,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并未了解、学习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就盲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导致了车祸的发生。”
 
  民生贴士
 
  电动自行车暂不能在浏阳上牌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获悉,目前浏阳尚不能针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工作。“目前车管所的上牌系统只适用于机动车,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针对电动自行车上牌做出相关要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车管所尚未收到与《规范》相关的文件或通知,“一旦收到后,我们将第一时间落实。”
 
  目前,需要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市民,需前往长沙办理业务。记者拨打96111服务电话获悉,目前长沙市车管所城东、城南分所可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具备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助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小于等于40-55公斤、蓄电池电压小于等于48伏、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瓦这六项要求才能上牌。
 
  7月1日起想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就必须去上牌。市民需将要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等资料一并提交给交警部门,才能完成上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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