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碰到两次公厕洗手池内洗菜

2019-03-26 09:26:02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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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卫局工作人员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反映
 
  提醒:公厕是公共设施,请文明使用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公厕是供广大市民共同使用的厕所,不能另作它用。”3月24日,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清扫队工作人员李希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反映,3月22日她发现在西湖山广场的公厕内,有市民利用公厕的洗手池洗菜,“我们去劝阻的时候,她还说我们不该阻拦,最后花10多分钟把菜洗完了才离开。”
 
  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就在同一天,李希在思邈公园的公厕内也看到有市民利用公厕的洗手池洗菜,“我们当时劝阻了之后,她就很不好意思地走了,但个别市民根本就劝不动。”
 
  李希介绍,除了洗菜之外,我市公厕的水、电多次被市民“巧”用。“有不少利用公厕的自来水洗车的,把水管子接到水龙头上对车辆进行冲洗,或者用水桶接水。”李希说,还有个别市民会将电动车推到公厕内,利用公厕的电源进行充电。
 
  2018年4月,本报刊发过一则以《公厕玻璃门三天被砸两次》为题的新闻,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曾就此类行为提醒广大市民:公厕属于公共财产,损坏公厕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有人对其进行损坏,轻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重者触犯了刑法。
 
  公厕是公共设施,公厕的水、电都属于公共资源,“为了让市民更好地享受公厕服务,希望大家文明使用。”李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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