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年粽子改日期卖”行为须严惩

2019-06-10 14:21:18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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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无良厂家或商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加大其违法成本,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
 
  廖卫芳
 
  端午粽子,新鲜的味道!你或许想不到粽子竟也有“陈年的”!湖北潜江一商家将去年3月生产的粽子改个日期今年继续卖,结果被市场监管部门抓了个正着。(6月8日澎湃新闻)
 
  在陈年粽子上动起了“歪脑子”,耍起了“小聪明”,可以说,商家的这种恶意行为,不仅仅是商业诚信严重缺失的一种表现,更是职业道德缺失的一种体现。当然,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对“陈年粽子改日期卖”的行为,必须严惩。首先,监管要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其次,处罚要严厉。对类似“陈年粽子改日期卖”的不法商家,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其三,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无良厂家或商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加大其违法成本,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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