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设“局中局”构成抢劫罪分别获刑

2019-12-24 09:51:40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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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人打牌“出千”,又安排人“抓千”》后续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以合伙牟利为诱饵,邀请擅长赌博时出“老千”的牌友一起赢钱,但在打牌过程中,又安排同伙现场“抓千”,并以此威胁要求对方出钱“了难”(本报12月5日报道)。近日,浏阳男子陶某龙,及其三名同伙因构成抢劫罪,被市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扮演“双面人”的主犯陶某龙,获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陶某龙通过朋友认识了长沙市民许女士,得知其擅长打麻将“出千”,遂计划邀许女士到浏阳市打麻将,并当场揭穿其“出千”作弊,以此索取钱财。
 
  陶某龙取得许女士信任后,于同年10月26日下午邀请许女士打麻将“出千”,然后赢钱平分。然而,陶某龙却设下“局中局”,在打牌过程中,安排同伙,现场拆穿许女士“出千”的行为,并以此作为威胁,以殴打等手段逼迫许女士赔偿损失。
 
  无奈之下,许女士不但被迫交出了近万元现金,其所驾车辆也被作价3万元典当,其中2.7万余元被陶某龙等人拿走分赃。后经伤情鉴定,许女士面部挫伤,构成轻微伤。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龙、蔺某枝、周某星、陈某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当场强行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其中主犯陶某龙系累犯,应当从重判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蔺某枝、周某星、陈某学三人被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到五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同时,责令四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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