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通讯员张锦文)“遗体在家不超过2天,亲人告别后,即时火化;丧葬迷信、陋习一切全免;不收任何礼金;2万元交党组织,2万元捐所在村组,2万元捐原籍村组。”1月13日,淳口镇84岁老党员凌其芳逝世,家人按照老人生前遗愿简办丧事,并将2万元现金当场交给淳口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老人的葬礼现场,没有震天的爆竹声,没有厚重的礼金人情往来,只有低沉忧伤的哀乐。“老人在弥留之际反复嘱托我们,在他走后要按遗嘱执行。”凌其芳的亲属说。
“凌其芳不仅将一生仅存的几万元积蓄捐给组织,支持村组事业发展,还以身作则,做移风易俗的先锋和楷模,值得大家学习!”淳口镇鸭头村党总支书记张武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