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的好坏,其实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一个地方社会环境、政治风气、法治氛围、工作重心转移等各方面因素都有可能对其造成很大的影响。
董怀国
1月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混作犯罪处理、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
2019年刚刚过去,世界各国纷纷晒出了这一年来的“成绩单”。其中,中国的成绩依然是最引人惊叹的那个——保持了极强的活力,创造了领先世界的增速,人均GDP首次突破1万美元。简单的统计数据背后,我们必须要看到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实现了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了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配合并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生产方式的转型……
民营经济的长足发展,得益于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对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空前重视,从制度层面给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在具体管理方面为企业松了绑,从而充分释放了企业活力。去年10月,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把中国列为过去一年世界上营商环境改善度最高的20个国家之一。
所以我们看到今年各个省市的“两会”会场,“营商环境”已然成为了热词。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广东今年将重点抓好的十个方面工作,就包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委书记卢俊峰更是对干部“放狠话”:企业反映回来的所有问题都必须解决,否则“绝不心慈手软!”
庆幸这么多年来抓住了优化营商环境这个“牛鼻子”,欣慰于各地将在这个问题上“严防死守”,更要对今后万一出现不利于营商环境改善的情况未雨绸缪——制度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保障上,明确各方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稳固根本、服务经济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以行政的高效来助力经济的高效,另一方面要坚决依法办事,下大力气排除各方对企业合法的经营行为不合法的打扰。
正如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企业的创业投资,很多都是在当地押上了自己的大部分甚至全部家当,既开创自己的事业,也服务于当地的发展,本来就应该是个双赢的好事情。由于企业的投资获得收益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所以他们除了应对市场挑战,化解市场风险之外,还希望地方政策是稳定的,营商环境是有法治保障的。政府既承认自己“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给企业增添意料不到的麻烦,也尊重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为企业的创造性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这是企业成长壮大的前提。
营商环境的好坏,其实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一个地方社会环境、政治风气、法治氛围、工作重心转移等各方面因素都有可能对其造成很大的影响。中央政法委决心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相应工作,一定能够动员全国司法部门守住法治底线,用依法办事来避免营商环境出现过山车式的变化,而呈现不断向好的良性发展。